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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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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瓷盘落在地毯上,沉闷的响声好像叹息。上方隋朱大笑,捂着脸,笑得肩膀耸动。

    隋和光静静看着他。

    隋朱从腰后抽出一把左輪手枪。

    “韦伯利左輪手枪,容弹六发,现在弹巢里只有一颗子弹,扣一次扳机就转一轮。”

    “子弹在哪一轮我也不清楚,现在我问你问题,如果得不到满意的答复我就开一枪。”

    隋朱的目光缠绵又阴冷地锁住隋和光。

    “第一个问题,”隋朱问,“见面起到现在,你有多想杀我?”

    “我不想杀你。”隋和光说:“我想的是出北平,誰挡了我的路,我只能顺手杀誰。”

    隋朱扣动一次扳机,隋和光眼皮细微一颤。

    隋朱:“你要杀挡路的人,为什么放过了哑娘?”

    “是她放过了我。”隋和光说:“我赢不了她。没想到女孩的力气这样大。”

    枪口微微垂下了一丝,隋朱说:“很好,刚才你要是说怜香惜玉,我就开枪了。第三个问题,有下辈子,你更愿意做男人还是做女人?”

    隋和光:“我做什么都能有作为。”

    隋朱眼睛睁大了些。

    那令人窒息的杀意悄然转化为了某种更粘稠的情愫——是扭曲的羡慕。

    隋朱羡慕隋和光。

    他出生就是大少爷,现在依旧是先生……做什么都心安理得,什么环境都能适应。

    枪口再次抬起,情愫转为沉重的呼吸。隋朱说:“第四个问题:金陵已经放弃我了,你说我会是个什么死法?”

    隋和光蓦地睁大眼,喉间一紧,可尚未及开口,眼前致命的枪口居然调转——

    隋朱毫无征兆地将枪口对准自己,連续扣动两次扳机!

    “咔哒、咔哒!”两声空响炸开,徒留一片寂静。

    连开两枪都是空弹。

    看不出隋朱是遗憾还是激动,只见他手腕一振,左轮手枪再次对准隋和光:“看来是天意。”

    “就剩一颗子弹了,你死了,我马上来陪你。”隋朱目光重回温情,“我想和你一起死,同年月日,做一对真兄弟……好不好?”

    隋和光说:“好。”

    隋朱不再笑了,他眼中越来越明亮,仿佛要把隋和光的灵魂都照透。他问:“真的?”

    这是他的最后一个问题。

    枪口还顶着隋和光,按照游戏规则,最后的问题要是答不好,隋朱开枪,隋和光必死无疑。

    隋和光平静地说:“我是愿意陪‘隋朱’一命,但我不欠‘隋处长’什么。”

    隋朱的眼神变得更复杂、更柔和……“很好,这次你没有骗我。”

    他搭在扳机边的食指一动——

    砰!

    枪响猛地炸开,隋和光却没有死。

    在隋朱开枪前,一发子弹从窗外射进来,气流破空的刹那,隋朱把隋和光拉进怀中,扑倒,又往旁翻滚几步……几秒后,隋朱刚才站的地方多了一个冒烟的孔。

    隋朱正在找掩体,忽然身体一僵。

    他慢慢低头,手掌捂住腹部,指缝间全是血。

    一截银簪没入他腹中,另一端握在隋和光手里。

    “这是……我送你的簪子啊……”隋朱笑了。

    天光大亮。

    厚重的窗帘被人扯下来扔开,在阳台埋伏许久、等到最佳角度射击的隋翊闯入,扫见隋和光身上没有伤口,紧绷的肩背才松懈了一瞬。

    他正要给隋朱补上第二枪,却见隋和光劈下一记手刀,夺过隋朱的韦伯利左轮。

    枪口调转,对准隋朱眉心,却被一只染血的手覆盖住。

    隋朱气息不算平稳,但声音是无比的平和。

    他说:“这一枪……还是该我来。”

    无论谁动手,隋朱今天都不能活着走出这公馆。

    隋朱把隋和光严严实实挡住了,隋翊只能看见一个背影,他投鼠忌器,不敢再开枪。所以,只有隋和光听见隋朱最后的话——

    “哥哥,我最后一次求你。”

    他把手掌叠在隋和光手背,搭上扳机,枪口依旧对着自己。

    “没有人能审判我,”隋朱笑,“包括你。”

    黑色立领风衣,让隋和光的脸雪一样的白、一样冷,但并不漠然。

    他拾起带血的银簪,挽起隋朱凌乱的发,稳稳地簪在发间。

    开枪。

    【作者有话说】

    这章写的很爽。

    隋朱隋和光真刀实枪做了没有,见仁见智。这里就不明写了。

    第70章

    “你名字是哪个朱?明珠的珠?”

    “哥哥, 是朱砂的朱。因为我娘喜歡红色。”

    他骗了哥哥。

    他娘不喜歡红色,也不喜欢他这个占着肚皮不走的讨债鬼,耽误她做生意了呀!他本名叫蛀, 蛀虫的蛀。

    隋朱盯上隋家是在很早的时候, 那时候他还没瞎,看见妓院来了一位贵客——富商隋家的老爺。

    这是隋老爺婚后第二年,他开始悄悄嫖妓。

    隋朱在门外偷看, 只见隋老爷把夫人的相片摆在床头, 每次挺身, 都惡狠狠盯着相片。

    相片里的女人气度华贵,隋朱实在好奇,人生第一次偷溜出花楼,在隋府蹲守。他没有见到那女人,但见到一个男孩。

    看见男孩那一刻隋朱就知道,这一定是她的儿子。

    同样的丹凤眼,华美,矜傲, 穿一身白色洋裝,炽烈的红圍巾在风中獵獵飞扬,掠过隋朱时, 一双雪那样白的手探出, 留下一串铜板。

    隋朱成了瞎子后,以前见过的画面都漸漸模糊了,只有那一抹白和红越发鮮艳。

    隋朱当时心脏狂跳。

    他不想做女人、小姐……他也想做男人、少爷。几年后, 隋朱赌了一笔大的, 凭借大少爷再一次的善意, 隋朱把自己赌进了隋府。

    隋和光送他的第一件礼物是银簪。

    他竟也要他做女人。

    下人偶尔隔远议论, 他都听得见——“真是个瞎子?可惜了”“她那么美”“他是个男人,要那张狐精脸做什么?大少爷就是被勾去魂了!”

    美是什么?甜的吗?光滑的?热的?美有什么用?揽客、爬床、勾引、做男人的“女人”?

    在被撵出隋府的那天,隋朱再度碰到了“美”。

    他咬住大哥的手掌。血是最美的,腥甜的,滋润的,淌过舌尖,覆盖口腔,形成一层粘腻温暖的薄膜。

    血流进眼睛,隋朱感到刺痛。漸渐的,从前只能模糊感到的光影,变成一块块刺目的红斑……那天起,他的视力有了好转。

    脸上身上遍布淤青,隋朱却甜蜜而热烈地笑了起来。

    哥哥。

    我终于看清你啦。

    隋朱一路摸爬滚打,到了南边,依旧习惯穿女裝,但躯壳日渐高大。恢复视力未必是好事,每个人的视线不是在说“惡心”,就是黏着恶欲。

    地痞流氓嘲笑、猥亵,隋朱笑眯眯地做傻子,暗巷中,待人走近,就用簪子刺死他,再抛尸到水井,他很幸运,一次也没被发现。

    簪子……好东西,可以是饰品,也可以是殺器。

    隋朱当过码头力工,住进“滚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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