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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101章 血族君主

    苏灯心带着千里轻手轻脚返回图书区。

    一个书虫魔揉了揉眼睛, 从书堆上爬起,打着灯仰头等她报号。

    “说个数。”她对千里豪迈挥手,“随便报, 我这里肯定有。”

    千里:“你的学号加我的学号。”

    很快, 苏灯心报了一串数,书虫魔打着灯挑书去了。

    千里哦了一声,笑道:“你是乱说的?”

    “难道你记得我学号?”苏灯心理直气壮。

    她忘了自己的学号, 拿不准后两位是多少, 于是随便报了个数。

    “记得。”千里点头。

    苏灯心:“多少?”

    千里告诉了她。

    苏灯心惊讶了片刻,更正了答案, 让另一只书虫魔去找与之对应的书号。

    “我以为……你不记得。”苏灯心说。

    “我以为你不记得我的。”千里笑道, “没想到, 你是忘了自己的。”

    他心情很好。

    “你的好记。”苏灯心如实回答。

    现在,有两本书摆在他们面前。

    “哪一本?”苏灯心问,“一本是错的, 一本是正确答案,你要选哪个?”

    她看了书号,两本都是她不太感兴趣的都市题材,所以她让千里来选择。

    千里看穿了她的不感兴趣,再次提议:“这两本书号相加呢?人生对错参半,正常。”

    书虫魔提着小灯笼, 从最远的区域摸出一本内页泛黄的旧书。

    “就这个了!”苏灯心根本不管题材内容,看到泛黄的书页就来了兴致。

    “……不考虑一下内容吗?”千里问。

    苏灯心指着书皮上的名字, 兴致勃勃道:“绝不会无聊!”

    装帧古老的书皮上,印着古铜金色的几个字——血与玫瑰的黄昏-

    雨夜, 蜿蜒至荒林的灰白色小道上行驶着一辆马车,昏黄的车灯在细雨中摇晃。

    车内坐着一只女吸血鬼, 她皮肤惨白,黑眼圈明显似烟熏妆,眼神极度疲惫。

    现在,就是把岁遮他们拎进来放在这只女吸血鬼面前,他们也认不出,这是苏灯心。

    苏灯心黑直的头发如同吸足了空气中的水,无精打采又沉甸甸的垂在胸前。

    她的额头靠在车窗上,两眼无神地看着窗外。

    而她对面,一个女仆打扮,非纯种的吸血鬼小姑娘正在给她念故事。

    在女仆眼中,苏灯心是难得的天才。她出生于暗世界最顶端家族中,是家中平平无奇的第三女,上面还有两个优秀的哥哥。

    然而,大概八个月前,这位平平无奇的三小姐忽然转性,着魔一般,以极快的速度完成了家主父亲的继承考验,收服了大大小小的家族产业,甚至将版图扩向了荒林的另一边,与精灵交易。

    现在,她成为了新的家主,史上最年轻的血族家主。她的两个哥哥都听命于她。

    女仆眼中,苏灯心简直就是始祖赐予的家族传奇,是暗夜赏赐家族的明主——尽管她有无数怪癖。

    这位年轻的家主,一直濒临疯狂。

    她渴得要命,但她不喝血,一把又一把的吞着镇定作用的药片,压抑自己的饥渴。

    她一直随身带着一把枪,枪中有一枚上了膛的银弹。女仆见过,她曾在精神濒临崩溃时,举枪对准心脏。

    她的战斗像在赶时间,每次收服一个家族后,就要将这家中的男人们都召集来,一个个看,一个个问。

    问还有没有藏其他的男人。

    “漂亮的,银白色的头发,或许是个混血,并非纯种。”

    她询问了一次又一次。

    终于,各大家族都知道,新上位的家主,在寻找一位漂亮的银发血族。

    曾有人献上过银白色头发的漂亮血族讨好她,结果被她讨厌。直到有人买来了一个精灵奴隶。

    “是混血,大人,血族与精灵的混血,很珍贵的混血。”

    通常来说,血族与精灵相互看不上,血族欲重精灵则尤为冷淡,血族眼里,精灵的血味道寡淡对他们的吸引力很小,而在精灵眼中,血族身上散发着令他们讨厌的死亡与血的气息。

    精灵与血族的混血,即便是地下市场也难能见到一个。

    混血的奴隶很年轻,或者说只是个少年,他留着一头银白色的长发,还长着一双灰蓝色的眼睛。

    问过那个少年后,苏灯心混乱疯癫的大脑终于明白了。

    这个世界里,只有光明精灵有一双钱蓝色澄澈的眼睛,也只有这样,才能遮住血族的深色瞳孔。

    而这位少年并非纯种精灵混血族,而是光明精灵与人的混血,被血族引诱后,因母亲仁慈而留下的孩子。

    年轻的家主眼睛亮了一瞬,血红血红的,她兴奋地拽着那个少年,召集来了所有家臣。

    “看到他了吗?”她指着漂亮的白毛混血,“比他要再美的,气质要再脱俗些,生人勿进,不好采摘的那种感觉,高岭之花,懂吗?高岭之花!”

    家臣们苦不堪言,知道这个强大又怪诞的年轻家主又在发疯了。

    不过,家主把自己关在房间一个白天后,又召集了家臣。

    “我知道了!这次我真的知道了!”她说,“光明精灵是蓝色的眼睛对吧?我要去荒林的另一端,我要到光明精灵的部落,找他!”

    她已经进本生活了八个月,魔灵给她的唯一提示,就是确定千里也在这里,但她找不到。

    她为了能把消息散播出去,用八个月时间干上家主之位,大张旗鼓的寻找一个银发美人。

    可时间过去了大半年,千里也还没主动找她,凭他的能力,没能放出丁点消息,只能是处境不妙他无法联络苏灯心。

    她不能再等了,她现在就要把版图扩张到荒林之外,到光明精灵的地盘撒野。

    苏灯心的新角色是个纯种吸血鬼,这该死的书有个设定,尊贵的纯种血族长久不喝所爱之人的血液,就难以平息真正的饥渴感。

    所以,苏灯心这八个月渴疯了,她的双眼一直都是血亮的,火辣辣的烧着。

    她那双亮起来的眼睛极其恐怖,尤其坐上家主之位后,家臣很少有敢抬头去触碰她目光的。

    这个家主快疯了,如果再找不到令她心动的血伴,她一定会在长久的饥渴中丧失理智,从明主沦为暴君。

    苏灯心也确实到极限了。

    他们和她说话,向她汇报工作时,她的那双热烫的血色双眸却只会注意到他们的脖子。

    她能看到血在那些血族的血管内流动,她甚至能听到午夜月光洒落在地毯上轻微的声响。

    每一天的黄昏,她都会用枪指着心脏,想要扣动扳机,让银弹打穿她的胸膛,自尽出本,放弃这个世界。

    而每一次,在扣动扳机的瞬间,她都会想,我都忍到这个地步了,不咬破千里的脖子尝一口他的血,实在是太亏了。

    好不容易,她成为了吸血鬼,她一定要体验一把,将牙齿埋进千里的肌肤,让他的血液融进她身体的滋味。

    她一定要找到千里,一定要找到!

    找到后,就大喝一顿,抱着被她吸干的千里,撑死自己出本——疯子苏灯心如是想。

    为了让自己的狂躁不失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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