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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第1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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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使林辰这只雄虫只有一只雌侍,他和雌侍夜晚也并不睡在一起。

    关上房门的林辰没有走出多远,就听到轻轻的房门落锁声,然后传来阵阵干呕的声音。

    林辰的脚步顿住,即使早就知道结果,他此刻也面色铁青,手紧紧握成了拳。

    林辰想,总是这样,总是这样,但凡亲热一点,兰斯生理上就会出现反应,哪怕他是爱自己的。

    到底是哪个混蛋雄虫,这么霸道,这么疯狂,简直把信息素刻进了兰斯的每一寸,在他的精神海里烙下不可磨灭无法动摇的印记,这么多年过去,其他雄虫竟无法染指分毫。

    ——不过没关系。

    因为被雄虫狠狠伤害过,所以哪怕自己是雄主,也没办法接受亲近,这有什么关系呢?

    这是高高在上的战神兰斯啊,委屈地做了自己的雌侍,对自己百依百顺、无所不应,这就够了。

    总有一天,他会彻底属于我。

    那时候,再……也不迟。

    林辰回到房间后,伫立良久,最后拨通了一个电话:“听说,明珠学院的学生马上要到我们军校读书了?……有一只雄虫,和我有点渊源,想把他安排到我的宿舍……”林辰想起江白羽,这只雄虫确实有趣,而且和兰斯有过节,自己亲近他,想必会让兰斯坐立不安,更加在意我。

    “啊,我之前那只雄虫舍友啊……”林辰的声音有点漫不经心的冷酷,“……有点腻味了……给点钱打发走吧……兰斯就要回学校了……”

    虽然在平民阶层混迹多年,但林辰已经摒弃掉平民的穷酸与懦弱了,如今的他,是贵族,是林家的少爷。

    自己应得的东西,为何不享受呢?

    想到这里,林辰就觉得那个素未谋面的林羽辰傻。当年林羽辰被兰斯戳穿假少爷的身份后,明明父母并没有赶他走的意思,甚至是想他继续留在林家,和林家的正牌少爷一个待遇。但他偏偏选择了放弃,四处流浪,连林家都找不到踪迹。

    林辰最开始恨过那只雄虫,觉得他夺走了自己的虫生,后来到了林家之后,因为平庸的天资举步维艰,林辰又开始想念那只雄虫。

    如果他还在林家,想必自己不会过得这么艰难,耽于享乐的父母能同时体会亲子带来的血脉亲情,也能享受养子打拼创造的美好生活,想必也会对自己好很多吧。

    林家,本就毫无亲情可言,有的,只是物尽其用的利用。

    ——好在,还有兰斯,从来不曾放弃过我。

    不知道对方说了什么,林辰轻笑一声:“我可是最洁身自好的雄虫了,娶了战神军雌后,身上连一丝雌虫信息素都不曾沾染,可不就是‘十佳’好雄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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