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束缚得了他,也没什么能让他困扰很长时间的关系,他要是愿意,谁也拦不住。而且现在看来,他也并不是对他一点兴趣也没有,余凛之唯一的阻碍就是赢决心里那道坎儿,这道坎儿过去,他干什么都好说了。

    换言之,他这么坚定的想要把人掰弯,难道赢决就一点责任也没有吗?莫名其妙对他那么好不说,这么久了也没在他身边看见过一两个个女孩或者其他暧昧对象的存在,明摆着在给他机会,不抓住的是傻子。

    他可不是傻子。

    心思弯弯绕绕之间不过几分钟,他洗漱好,仔细擦了擦脸,又对着镜子拨弄了两下头发。这么久他一直没剪过,就算生长慢,头发也有了一定长度。后面的头发直接垂到脖颈上,有点未经修建的狼尾样,前面的额发全放下来能遮住眼睛,他试了一下,头发能看见东西,就是在镜子里看不见眼睛,只能瞧见从缝隙里透出来的瞳光,碎发搭在瓷白的面孔上,露出瘦削精致的下巴,徒增一股颓废的丧气。

    要是赢决看见了,保准儿得说“大小伙子不青春阳光,整这么丧干啥,跟鬼似的”。

    余凛之知道自己最好看的地方在哪里,这个样子兴许会让某位“摄影师”灵感爆棚,但绝对不会得到赢决的肯定,于是他从手腕上挑起前阵子跟万木春溜达顺手买的皮套,对着镜子比划一下,把前面的刘海扎在了一起,背在头顶。

    镜子里的少年完全露出了光洁的额头和惊艳的凤眸,漆黑如墨的瞳仁闪起一点儿愉悦的光,配上高挺的鼻梁,殷红的唇色,漂亮得不可方物。

    余凛之满意的点点头。

    这不得把他老大迷死?

    收拾好之后,余凛之开门就走了出去,屋里已经开了灯,他没有错过赢决看向他时眼底的一刹怔愣,转而挂上一抹浅淡的笑,将门口衣架上挂着的超大羽绒服递给对方:

    “走吧,哥。”

    —

    十一月已经接近入冬,北方的寒气来得快一些,余凛之来的时候没带太多厚的衣服,但赢决这次来给他带了,是去年新买的一件,有白色的毛绒领子,把鼻尖被冻得通红的少年衬的怪可爱的。

    他们到江边时接近六点,江水临界的地方,隐约可以窥见一圈橙色,那是太阳即将初升的征兆。

    两个人没多说话,或许隐隐还有些疲惫在身上,赢决随手放下胳膊肘里夹着的两个马扎立在地上,随后自己大步一跨率先坐在上面,拍了拍旁边示意他也坐下。

    余凛之跟着他坐下,对于二人的身高来说马扎太矮,即便把两条腿岔开,也还是略显憋屈,他们迎着江面坐在岸边,长腿亲昵的贴在一起,谁也没说话。

    赢决抬着头,不嫌累一样,用着十足的耐心等待日出到来。

    右边肩膀倏而一沉,是某个还没睡醒的小孩儿裹着帽子倒在他肩上,让他微不可察的一顿,随后恢复自然,缓缓沉了沉右侧的身体。

    六点十五分,视线所及的地平线处已经显露出一个半圆,并不像正午时分那么刺眼,混着橙红明黄的颜料,漂染了周围的一圈儿云彩。

    六点二十分,那个鲜艳的球体出落了大半,开始肆无忌惮的展示光彩,将萦绕在周边的云熏上色圈,自己则在正中央骄傲的升起。

    六点二十五分,明黄的粘连处脱离水平面,只将江面映得金灿灿。

    六点三十五分,太阳终于悬挂在了天空上。

    余凛之在二十分钟前就将脑袋从老大身上搬了下来,撑着下巴安安静静的看对于他来说罕见的一次日出,眼瞳被太阳晃得发亮,长睫被透下来的碎光染成灿金。

    很好看。

    若叫他形容,他也只能说出这三个字,良好的语文功底在此刻发挥不了什么作用,无论是描绘日出,还是他身边的这个人。

    但是如果一定要他说,日出时的太阳倒很像咸鸭蛋里面可以流油的蛋黄。

    作为陪衬的彩云兢兢业业的簇拥着那一个太阳,让那橘中带红的球体显得更好吃了。

    【📢作者有话说】

    抹了两天药,胳膊好了一点了,但还是好痒呜呜呜

    第129章 如果在海边剖白心意的话

    日出盛大, 而绚景短暂。

    赢决一直维持着同一个姿势没怎么动,现在感觉四肢都有点麻, 就放下手里的便携式相机给自己揉了揉肩膀。他喜欢画画,过去也常骑着摩托出去采风,看太阳升起对他来说不算是个稀罕事儿,他曾经还干过通宵不睡摸黑爬高山在山顶看日出的疯狂事,当然因为深一脚浅一脚挫伤了踝关节,被季愿声一顿损之后就把这项从自己的冒险名单里划掉了。

    但即使是每一天都在重复的美丽, 每一次看都还是有不一样的惊艳。

    “哥。”

    余凛之又在旁边叫他,他没转过去看,扭了扭有些僵硬的脖颈,向后扬着头舒展身体,闭上困乏的双眼,懒懒的从鼻子里嗯了一声作为回应。

    “你说的以后……是什么时候?”

    赢决闭着眼,在心里骂了一声小兔崽子。

    消停日子还没过几个小时呢, 这小子又上赶着来试探他找不痛快。

    他不爽的睁开眼把头别过去,刚想骂两句给自己出气,就看见了那已接近青年的人眼底清晰的不安, 心下一时复杂,不由自主地将口中即将吐出来的字眼给咽了回去。

    余凛之看似没有与他有什么生疏, 这么久以来第一次见面还就给闹了波大的,言语的柔软,肢体的亲昵,仿佛要努力证明那错过的时间从没在二人之间存在过。

    但实际上,他们分隔之久几乎有他们过去认识时间的一大半。

    赢决之前没把这事儿放心上, 他的人生来去如风, 走的人和来的人总是停留得吝啬, 他觉得会回来的总会回来,不管怎么说,以后的日子也还长着。他不愿意去搞一些伤春悲秋的离别情绪,都是男人,搞那么多黏糊糊的多愁善感没必要。

    但是他想当然了,他还是和余凛之不一样。兴许是性格,人生经历,又或者是某种隐藏感情的浓烈。他不知道这个他依旧还认为是孩子的人在想什么,从一开始就不知道,但他不在乎,他不去想那么多,不想、也不能去想那么多,所以他也从来没想过,余凛之在某一方面会脆弱成这样。

    这人虽然年纪不大,但显然看人的眼光毒辣,从一开始就习惯了以示弱的手段与他相处,实际内核强大又倔强,在伤疤显现前,从不主动与他提及自己的往事。而赢决装惯了糊涂,对方不说,他就当什么都不存在,不去过问,不去关心,几乎没什么探究的欲望。

    这就是他一直以来与人相处的方式,看似大大咧咧,实际极有分寸感,他一直都是这么做的,从来没觉得有什么不对。

    但看着那双黑瞳里的忐忑,他居然生出了一丝愧疚。纵使知道分明是他要答复要得嚣张,还是觉得自己做得过分了。

    他没顾及到人的心情……明明平时总把这是个孩子的话挂在嘴边,怎么就忘了孩子会有的敏感脆弱,无助彷徨,就因为余凛之从不找他求助,他就理所应当地忽略了。

    这小混蛋总能敏锐的抓住他的喜好和命脉,所以留给他的的永远是他最好最积极的一面,某些焦虑不安的种子也只是在心里悄悄扎根,在他出现在面前的时候才外露几分苗头,来了一场看似没根没由的发疯,只是想确认他还在这里。

    明明……是在害怕。

    赢决终于还是心软了。

    就算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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