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看书斋 > 青春校园 > 非人生物见闻录

130-140
上一页 首页 目录 书架 下一页
您现在阅读的是我看书斋www.5ksz.com提供的《非人生物见闻录》130-140(第5/18页)

修到精深,以此证道成神,怎么做到的?

    顺心意,顾名思义,所言所行皆需绝对顺从本心,一旦悖逆本心,道心就得出问题。

    见人说人话,见鬼说鬼话,这是何等神奇的本心?

    千万年后,盘古世界的不少大千世界发展出物欲横流的文明,她学到了一个词,觉得很是衬自家长姐:精神分裂。

    不是精神分裂,怎能背道而驰的事情做得毫无心理芥蒂,道心不仅没受到影响,反而愈发坚固?

    可,精神分裂又如何?证道成神又如何?还不是被杀了?

    给天族的太子戴了绿帽子,与妖君私通诞下一子?

    这算什么事?不过借口罢了。

    成婚即失和,天族太子广纳姬妾,左拥右抱好不快活,长姐与妖君私通又怎么了?她只找了一个,认真算起来,天族太子头上也就孤零零的一根草,而长姐的头上却是一片呼伦贝尔大草原。

    少凰很是遗憾,早知今日,自己怎么就没趁长姐活着的时候塞她百八十个男宠呢,至少要让天族太子头上的草同样形成辽阔的草原啊,如今这样一根草与大草原的鲜明对比,真是太不公平了。

    不过,没关系,天族太子不会再往你头上种草了,他很快就会去陪你。

    虽然,他只是天族想用来杀你的借口,但不管他是否自愿当的这个借口,既然当了,那就得付出代价,就拿头颅做为代价吧。

    最后,长姐,你是对的。

    王位不好坐。

    我终于还是相信了你,不管我怎么抢,你都不给我王位,不是因为你恋栈权位,而是你爱我,不愿我早早的受这个罪,也因为我还不够成熟。

    但我终究明白得太迟,迟钝如我,真是这世上最愚蠢的神。

    怎么就不明白,若非真的深爱着我,以任何一个君王多疑猜忌的天性,早不知将我这个多次以下犯上,意图弑君夺位的乱臣贼子给灭了多少回,然而,你从未对我动过杀念。

    不过,你且放心,千万里南荒,我一定会守住,我会做一个称职的、合格的王,但,请允许我任性这最后一次,就这一次,我想为你复仇,我不想忍,不想蛰伏。请别担心,你留下的筹码那么多,我若是输了,岂不是太对不起你这八万年的“言传身教”?

    岁月的长河缓缓流逝,流得她自己都记不清那是多少年前的事了,触犯了神律乱用言出法随而被神尊投入凡世历劫的她被一个混血神民问了一个问题。

    “巫妖大战后,巫人避世,妖族离散,为何南明的因果比巫妖两族更重,却一点影响都没有?”

    “战争结束后,就战犯在战争时所犯下的罪行进行审判,却并非每个战犯都会受到惩罚。”

    “南明神族不是赢了吗?成王败寇。”

    “天道不站王那边也不站寇那边,它两边都审判。”

    “可这和战后清算有什么关系?”

    “你说的词很一针见血,战后清算,所谓正义的审判,不过是成王败寇后的发泄,是胜者为平息战争时受到巨大创伤的百姓的民愤而进行的一种宣泄。重点是让民众的仇恨得到宣泄,因此会被送上绞刑架都是小喽啰,大人物是可以用利益换取法官睁只眼闭只眼的。”她赞赏道。

    “天道不是没自我吗?”

    “电脑也没自我,不还是会被病毒给攻破?”

    “所以你做了什么?”

    “有因必有果,这是大道法则,没人改得了,但我可以钻漏子。”

    “比如?”

    “当战争发起国的大BOSS承担了所有罪责与因果,还有几个人能厚颜继续要求小喽啰也上绞刑架?”

    “也就是说,你以自己一神之身换取了族群的平安?”

    “对啊。”

    “你不怕死吗?”

    “怕,但我的本心让我去这样做,怕也没用。”凶兽的天性与本心,只能选一个,没有中间选项,她不想当凶兽,便只能服从本心。

    所以,真的是最后一次任性,任性完了天道也该将她这个无量量劫的发起者给灭了,如何有机会继续任性?

    “那为何,浮初界的情况与南明神族当年的情况差不多,你却做出了截然不同的选择?”

    “不一样。”

    “不懂。”

    “你可知神战后我是如何活下来的?”

    “不是盘古世界之外的混沌魔神们入侵,因你是众神中最能打的,天道因而将你丢去战场将功赎罪吗?”

    “早不入侵,晚不入侵,偏偏在那个时候入侵,你不觉得,很巧吗?”

    小庄主默然须臾,吞了口口水。“是你”

    “不是我。”天道改主意的时候她也纳闷着呢。

    “那是?”

    “是我的族人。”

    依稀记得,那一年,一只华美的火凤凰寻到流落在外,不知自身身世,食人、食仙、食神魔的神孽,将被众神追杀的神孽带回了南明。

    “你看这千万里山河,可美?”

    瞅着那绵延群山最中央那座永远岩浆沸腾的火山,神孽说:“甚美。”

    “那么,爱上这里。”

    “因为它美,我就得爱上它,这洪荒美丽的多了去,我该多么博爱才能都爱上?”神孽觉得荒缪。

    “若你有那么一颗博爱之心,不论是我还是母亲都会很欣慰。”可惜那是白日做梦,这祸害不祸祸众生就不错了。

    “说鸟听得懂的话。”

    “因为这里是你的家。”

    那一年,混沌神魔入侵,她因为有了利用价值而逃过一死。

    无量量劫自此演化到最血腥与激烈的程度,神陨如雨,无数物种灭亡,南明神族亦因为活跃在最危险也最激烈,堪称绞肉机的几处战场,折损大量族人,元气大伤。若非大战结束后神尊订立神律约束众神,而她武力惊人,众神被她给杀怕了,南明神族说不得就成为洪荒已灭绝或濒危物种名单上的一员。

    这里是你的家。

    所以我的本心会让我为了这个家去死。

    所以我的族人会为我去死。

    真是好笑啊,任性自私自我如我,竟也会有一日被人说是一个真正的王。

    小庄主,你错了,我从来都不是称职合格的王。

    第134章 第七章吾王·禽鸟钟情

    每种生物都有其天性,你知道禽鸟的天性是什么吗——庄主

    安安就在医院,见起来相当容易,与小姑姑说我想吃在鹤城另一头的白梅街的肉包子当午餐,又可怜兮兮的哀求了一番,睡了半年,一直都没吃到牛叔的肉包,真的很想。

    看得出来,小姑姑很想抽我一顿。

    怎么看出来的?她眼睛里就差写上“你皮痒痒了吧”六字。

    我忙道:“我可是病人。”你不能虐待病人,尤其是病人还是你侄女。

    小姑姑还是去买肉包了,她一走,高岚和安安也很快就知道我醒来的事了,我躺床上啃水果啃到第六个的时候,这两位终于出现在了我的面前。

    瞧着半年过去明显横向丰腴发展了不少的安安,我默,日子过得挺滋润哈。瞧着就肉嘟嘟的,还粉嫩粉嫩的,让人瞧了便忍不住想伸爪捏一把。我也不例外,但想想这粉嫩嫩的婴孩之躯下是什么,我就没什么冲动都没了。

    “我睡了半年。”我说。

    “嗯。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上一页 首页 目录 加书签 下一页

阅读页设置
背景颜色

默认

淡灰

深绿

橙黄

夜间

字体大小

我看书斋   百度   搜狗搜索   必应搜索   神马搜索   360搜索   今日头条

我看书斋|眼睛到不了的地方,文字可以。读书是门槛最低的高贵,是恰到好处的美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