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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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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对于一个矢志复仇与开疆拓土的将军而言,截他的腿比要他的脑袋更让他痛苦。

    世父是幸运的,秦襄公刚继位那两年,秦国与戎人战事频繁,秦国生存艰难,他戍边时一度因为弹尽粮绝与兵力寡薄而被俘虏。俘虏的日子不好过,哪怕世父是公子,秦人和戎人厮杀了百年,可谓仇深似海,能善待他就怪了。也因此,世父做俘虏时候的日子,真的是连猴子都不如。

    连猴子都不如不是夸张,而是写实。

    戎人部族的王养了一只白耳猿猴,很有灵性,表演得非常出色,因此待遇非常好。但世父没眼花的话,他看到那只大部分时候被关在笼子里的白耳猿猴眼眸里不时闪过的是刻骨的屈辱。

    虽然好奇,但生存环境让世父没有多余的精力去深思这只白耳猿猴为毛如此有灵性,除了不会说话,它的智商似乎与人族没什么两样。

    第一次真正的接触是在世父两天没进食之后。

    两脚羊这个名词虽然是五胡乱华时的史料上出现的,但实际上,更古老的时候这个词也是存在的。

    生存资源不够,戎人自己吃用都还舍不得,又如何会给俘虏奴隶吃饱?不仅不给吃饱,有时物资缺乏,连吃的都不给,最过分的时候,吃人也不是不可能。缺粮时吃人这种事,历史上发生的太多,先秦时期没有记载并不代表这种事就不存在。

    世父几乎饿死,是那只白耳猿猴趁人不注意的时候丢了一块肉给他。

    戎人以牛羊为食,而白耳猿猴是肉食动物,因此丢给世父的食物是一块炖牛肉,汤汁淋淋的,丢在地上不免沾了些脏东西。世父也不嫌弃,抓起牛肉就咬了一大口咀嚼起来,同时好奇是谁给自己的牛肉,抬头就看到不远处笼子里的仿佛什么都没发生过温驯的进食的猴子,而猴子食盆里少了一块肉。

    意识到自己的食物是从哪来的后世父就吃得更快了,曾有奴隶饿得实在受不了了偷吃了猴子的食物,被发现了,然后被活活打死了。

    狌狌问:“那只猴子是我的同类?”

    世父点头。“先君派人以厚礼去戎族赎我回来时我偷偷将他偷走将其放走,但在取掉他身上的锁链时他变成了人形,说自己是一种名为狌狌的妖。”

    狌狌瞅了瞅自己的腿。“这双腿是他的?”

    世父道:“他说他要报答我,便给了我一双腿让我能够继续驰骋疆场。可是,我与他之间本来就不是他欠我,是我先欠的他,没有他,他活不到先君来赎,我救他亦不过是为了报恩,早已两清,何来的他要向我偿恩。可是我很卑鄙,我想继续驰骋疆场,我舍不得这双腿”

    说到最后,世父满脸的惭愧。

    狌狌不解:“那阿父如今为何又?”不要了?

    “我之夙愿已偿,未来的日子,没有腿也能过下去,你比我更需要它。”世父说。

    狌狌理不清世父这什么逻辑,因而一脸的懵。

    世父见此,便继续解释道:“我多次去丰水找他,他都不在,那里的渔夫告诉我,他早已搬走。如今想还也找不到他,你是他的族人,我记得他说过,他这一族人丁稀少,而你与他长得很像,我想你与他应是血亲,这双腿给你也是可以的。”

    听完这一段故事,我着实不知道该吐槽什么,吐槽这世上居然有如此心性高洁之人?还是吐槽世父真是会算账,找不到债主就找债主的亲戚还债?天下欠债的若有世父半分,人间何至于出现欠债的才是大爷的画风,黄世仁与杨白劳的位置都倒过来了。

    “你这些年一直在西安?”我问。

    狌狌点头。“阿父活着的时候我当了秦国的武将,后来他死了,我也一直没老,再呆下去别人就该怀疑了,我就辞了官去为阿父守陵,守了两年就诈死换了个身份。这两千多年一直都在岐丰之地一边为阿父守陵一边看着秦国崛起,就是可惜胡亥那小子胡来,先人打下的大好基业就那么毁了。”

    看着一脸痛心的狌狌,我默,这家伙只怕是先秦秦国的活历史见证者,这世上不会再有人比他更了解秦国。而做为秦国的宗室公孙,对于秦朝的灭亡,他只会比如今所有感慨遗憾秦朝如昙花般命运的人更痛心。别人再怎么感慨也不过是不相干的旁观者,狌狌却不是,他对自己的定义是秦之遗民。

    我拍了拍狌狌表示安慰。

    到底是已经过去了两千年,狌狌很快就调整好了情绪,见此,我问:“你一直在等的人不会是公子世父吧?”

    “不是,是我那个族人。”狌狌回答。“阿父虽然没说,但我知道,他其实最想将腿还给他的恩人,但我回过族里,也查到了那个族人是谁,但他一直没回去,我也不知他在哪,便只能一直在岐丰之地守株待兔。”

    我说:“说不定他已经死了,所以你回族里找不到人。”

    “这个问题我也想过。”狌狌微叹。

    “想过你还等?”我无语,这孩子也太死心眼了吧。

    狌狌说:“我在阿父的陵前许诺,等一万年,一万年后他若是一直没回来,我也就不等了,随缘。”

    一万年?

    我与尘寰俱是呆了呆。

    诚然,一万年并不长,反正我是觉得不长,曾经我可是拿元会当时间单位过日子的。可对于普通妖族而言,一万年,真的很漫长,而且,我严重怀疑现在的地球禁不禁得起人族再破坏个一万年,说不定不出一百年人族就把这颗星球给毁了,到时候如何等?

    将狌狌送回了西安,我想了想,反正也没什么事,不如游玩一番。

    从大明宫遗址里出来的时候尘寰忽然问我:“黎山有座女娲宫你要不要去看看?”

    女娲宫?

    我愣了下,旋即说:“好啊。”

    “那我去打车和买点零食,到时候一边爬山一边吃,你在这等我。”

    我没意见,真没意见,虽然这没意见只几分钟就被我给忘了。

    不是我故意要忘的,而是我等的时候看到了一只毛团,圆滚滚的,第一眼我还以为那是一只玩偶,不然怎么能这么圆滚滚的?第二眼的时候我觉得疑惑,自己什么时候跑蜀地来了?

    油光水滑一看就保养得特别好的皮毛有黑白两色,圆圆的脸颊,大大的黑眼圈,胖嘟嘟的身体,标志性的内八字的行走方式咩咩的,这不是国宝吗?

    小家伙背着一只比自己小一点的熊猫背包(话说谁这么恶趣味给国宝背这么个背包?不过真的好可爱@o@),两只爪子抱着一根比成人手臂还粗的竹笋慢条斯理的啃着。

    忍,我忍,再忍忍无可忍,老娘不忍了!

    冲过去将在草地上走来走去的小东西给抱进了怀里,正啃着竹笋的小东西愣了下,旋即心满意足的享受起了我为它的顺毛工作。

    做为一只绒毛控,如何撸毛撸得让主子觉得舒服可是不可或缺的必备技能,小家伙被我给伺候的哼哼唧唧的,好可爱

    尘寰回来的时候我已经回到了原地,顶着一张麻花脸。

    尘寰盯着的脸看了又看,没忍住。“你这是猫抓的?”

    “熊猫抓的。”我郁卒的说。

    血淋淋的事实告诉我们,别看熊猫此物种长得萌哒哒的,但它们并非吃草的兔子,爪子比解剖刀还锋利。

    尘寰愣了下。“熊猫的爪子就算解剖还锋利,也不应将你”

    我说:“想笑尽管笑。”

    尘寰忍了忍,终究没忍住,哈哈笑了起来。“你这样子活似被跟女子打架时被挠了几爪子的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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