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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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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马大哈赶紧道歉,表示自己也没想到熊孩子是被传销给带走了,只是熊孩子既然逃出来了为什么不给家里打个电话,他这个当爹的也不会以为儿子是离家出走了而气得快爆炸。

    熊孩子闻言略有些理亏。“不小心忘了,但你也不能打我啊,你不知道你劲多大吗?想打死我”

    我很清楚的看到了马大哈额头上突突暴跳的青筋,蹦跶得力度,啧啧,皮肤要撑不住了。

    我好奇的问:“你是怎么逃出来的?”好好说话啊,不然马大哈迟早气得再揍你一顿。

    熊孩子回道:“传/销窝点没有电脑打游戏,我花了好几天时间才说服了三分之二的人跟我一起来打游戏,他们可大方了,我这几天在网吧的钱都是他们帮忙付的。”

    我看向马大哈。“你确定你儿子没有完整的继承讙的天赋?”

    马大哈确定以及笃定的道:“我很确定没有,他也就控制一下宠物,还坚持不了多久,更别说人了。”

    那就是没靠天赋,纯粹靠嘴炮说服传/销窝点三分之二的人来打游戏的?

    我顿觉惊为天人,人才啊。

    马大哈听了儿子的遭遇倒没意识到自己的儿子做了怎样惊人的事迹,而是庆幸不已。

    不管怎样,人找回来了就是好事。

    道别时我好奇的问了下马大哈父子俩的情况,户籍上没有熊孩子亲妈的信息,但听这父子俩之前的对话,显然亲妈还活着,并且熊孩子也知道自己妈是谁,这就有些令人诧异了。

    马大哈是人,这是毋庸置疑的。

    如果不是返祖,那么熊孩子的非人血脉必然来自母亲。

    妖族与人族的婚姻不能维持到人族老死的也不是没有,别看聊斋里很多女妖女鬼跟人类书生的故事,实际上很多女妖与人族男子在一起不是为了精气就是为了玩,分手后赠予书生钱财或什么好处也是分手费。在一起那么多年,书生已经从鲜肉变成腊肉了,啃着没滋味了想换个鲜肉继续啃,自然要处理好后续,分手费尽量大方。至于女鬼与书生,纯粹害人性命,鬼的阴气极为浓郁,普通人族根本吃不消,呜呼哀哉是必然。

    露水情缘时有了孩子,女妖一般都会自己带走而非留给人族,自然,留给人族的也有,那就生下的是个纯粹的普通人。

    只是,熊孩子都能嚷嚷着要找亲妈,我估摸着亲妈和马大哈并非露水情缘,所谓露水情缘,睡完就走,哪还会留下联络方式让人找上门?

    马大哈估计也没想到我会好奇这个问题,犹豫了下,还是跟我说了怎么回事。

    还真是露水情缘。

    马大哈早些年也是下乡的知青,也是属于被批成臭老九,日子特别难熬的那种。他全家也就他一个人活了下来,因为他当年年纪还小,因此他的亲人打点操作了很多,将他送到了既偏僻又封闭的山村,使他受到的波及少一些,因此得以生还,但他的亲人们却都在那场动荡中死去了,有自杀的,也有熬不过去而病逝的。

    马大哈去的地方不是一般的偏远,那片山林还是妖怪在华夏的重要聚居地之一。

    马大哈是在一次采药的时候认识熊孩子他妈的,一见钟情,注意,是熊孩子他妈对马大哈一见钟情,原因很简单,马大哈生得很好看。

    忠于美貌的颜狗一枚。

    一般来说,知青返乡时,在乡下的婚姻多会结束,抛妻弃子在那年头不是稀奇事。

    马大哈因为家人都死光了的关系并不想回城,但他想完成学业,因此回城完成学业后他又回去了。

    只是,人族不是妖族,妖族千年万年不老,而人是会老的。

    马大哈被分手了。

    那只讙爱的是马大哈的美貌,当鲜肉变成腊肉后,很多人都会想换口味。

    为什么人族有句古话叫做人生三大喜事为升官发财死老婆?

    熬到升官发财的时候老婆的年纪必然已经不小了,想换口味,这个时候老婆死了如何不是好事?老婆死了正好光明正大的娶青春少艾的续弦。

    讙还不至于想弄死马大哈,她和马大哈本身也没有婚姻。就算有,妖族对于婚姻也没人族那么看重,觉得离婚仿佛十恶不赦,合则聚,不合则分,只要没有利益纠葛,连离婚程序都不用走。

    动辄千年万年的光阴里永远对着一张脸,很容易审美疲劳。

    讙便是以鲜肉变成腊肉不合口味了的理由跟马大哈分手的,相当耿直。

    马大哈在分手后伤心回城的第二年收到了来自妖族的快递——一个活生生的孩子。

    分手的时候讙已经有了孩子,只是没告诉马大哈,但生下来后发现这只是一个普通的人族孩子,没有任何法力。一个没有任何法力的幼崽养在妖族未免有些造孽,妖族的幼崽除非是刚出生的,不然都有些法力,平日里打打闹闹也会用上法力,好吧,放只人族幼崽在其中那不是造孽,那是要命,因此讙给孩子他爹发了快递,和孩子一起的还有一大块狗头金,足够父子俩一辈子衣食无忧。

    马大哈大抵是化悲愤为动力,更加刻苦的学习,在农学的领域越走越高。

    这要我来说,讙的做法没毛病。

    露水情缘嘛,色衰自然爱弛。

    快递嘛,这只幼崽显然不适合按着妖族的风格去养,很容易养死,那么快递给马大哈也很正常,而且她也不是完全不负责任,抚养费一次性付清了,相当大方。

    不仅付了抚养费,熊孩子每年放长假时去山林找她都能找到,有时她在山林呆腻了跑来人类社会玩也会来看看儿子。

    凭心而论,我是真心觉得,讙并无不是的地方。

    只是,瞧着马大哈的神情,以及委婉套出这位一直没再婚的事,我着实没好意思说讙一点不是都没有。

    回到山庄的时候我将自己的心情与尘寰说了说,并没有期待他说什么,纯粹是倒个垃圾而已,谁让他是准男朋友。“总觉得马大哈挺倒霉的。”

    尘寰不以为然。“你没觉得这就是个现代版的聊斋吗?”

    我道:“也不是完全一样。”

    尘寰点头。“聊斋里的书生拿了分手费后都麻溜的娶妻纳妾,而马大哈却认真了。”

    我无法反驳。

    尘寰道:“谈不上对错的,讙是妖,只要不被杀死,她能一直活下去,万年乃至几十万年。让她的生命里就一个男人是不可能的事,而且,都说了是颜狗,就更不可能永远了。她若是对一个人族认真了,只会比马大哈更惨。”

    我点头,道理我懂。

    青蛟就是个活例子,他老婆都死了几百年了,他现在都还忘不了,走不出来。

    马大哈很倒霉,但他的放不下只是几十年,百岁之后归于地府,一碗孟婆汤,前尘尽忘,包括曾经深爱的人。而讙,她若是认真了,放不下了,将是永生永世。

    物种的不同从一开始就注定讙不会对马大哈永远,除非有自虐倾向。

    只是,我道:“讙不应该去招惹一个认真的人。”如果大家都是走肾不走心倒也罢了,但问题是你走肾,别人走心啊,这样就造孽了。

    尘寰嗤道:“马大哈如今认真,并不代表它初识时也是认真的。”

    我撸了把尘寰的毛。“什么意思?”

    “我曾在妖族中生活,我知道妖的习惯,游戏人间时它们很少会招惹认真的人,一来怕对方认真了给自己带来麻烦,二来怕自己被对方的认真给带沟里去了跟着认真起来。前者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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