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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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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为了分开她们而开出的条件,容清杳讥讽地笑了笑,听上去真的很诱人,对一个出身贫寒又贪得无厌的穷学生来说。

    何况,洛安邦精通谈判技巧,恩威并施,用来威胁人的话也足够击溃那个穷学生。

    被人拿捏的感觉真的很糟糕很难过。

    对当初的选择后悔吗?

    容清杳自问,笑了笑,看着落在手心的那枚黑色棋子。

    不需要多余的回答。

    **

    最冷的冬天已经快要过去,阳光再次普照城市每一条大道,灰色积雪渐渐融化。

    大城市像是密不透风的烤箱,将路人浑浑噩噩的行人与车辆,一同装进烤盘,变成等待烤制成型、符合社会需求的糖油混合物。

    洛迷津在新租住的阁楼里推开砖红色的窗户,她看见金黄色的街角新开了一家炸鸡店。

    这让她忽然怀念起曾经的自己,能够无畏容清杳的拒绝,跃下三楼表达爱意,而如今的她已经被时间抽干了勇气,仅剩下狼狈。

    昨天后半夜的惩罚果然如期而至,她违心撒谎说好吃的蛋糕混着焦灼的酸液,让她一遍遍地呕吐,像无药可救的患者。

    好不容易呕吐停止后,她在洗过一次澡,躺在床上仍然无法入睡,耳膜的轰鸣声一次比一次长久。

    熬夜的后果就是她搬家的时候,体力更差,好几次脱力到眼前发黑,不得不吃下一颗廉价的橘子糖避免低血糖晕倒。

    她从一个不爱吃糖的人,变得会随身携带糖果。

    这样无可奈何的变化,何尝没有映射她的人生。

    盯着窗外的炸鸡店看了好久,洛迷津找出用来记账的小本子,反复斟酌过最近的收支后,还是决定给自己点一份蜂蜜芥末味炸鸡。

    可乐就不要了,太像那一天的话,她很有可能还会消化不良。

    吃完炸鸡,她一个人去了医院陪妹妹洛知问打吊针、擦洗身体,再念一段恐怖故事。

    “知问,你想要的哆啦A梦手办,大概过几天就能得到了,到时候我会摆在你床头的。”

    “而且那个人也会过来探望你,我不知道你还想不想见到她,但也没关系,她不会待太久的。”

    “嗯,她非常信守承诺,虽然时间有点迟了,但……”洛迷津想了想才继续说,“但这并不是她的错,你醒来后也不要怪她。”

    想到医生说洛知问现在已经有了心脏衰竭的迹象,能不能找到匹配的心源完全是未知。

    她越来越觉得过去的自己实在幼稚天真得过分。

    以前她爱极了不确定的东西,流动的风,不受拘束地奔跑,随意跳上一辆公交车,甚至还尤为喜欢购买盲盒。

    现在她不得不承认,得不到肯定的回答,常常会令人恐慌。

    就像她不知道妹妹到底能不能醒来,也不知道自己这辈子到底会怎么样,连大致的答案都无法参考。

    探望时间到了,洛迷津给带来的向日葵最后喷了点水,告诉妹妹自己下次会在什么时候来看她,这才推门离开病房。

    在酒吧演出时得到的那二十多万,还需要六个工作日才能打到她卡上,在跟医院保证六天后交钱,她又马不停蹄地赶往那一间名叫tingkle tea的酒吧。

    其实乐队的演出并不固定,不景气的时候甚至几个月都没有工作,更何况她还只是个临时凑数的鼓手。

    可惜,她作为前半生都活在金丝鸟笼里的富家小姐,可以说是一无所长,还很难与人正常社交。

    而且没有大学文凭,想找份稳定高薪的工作就更难上加难。

    酒吧后台的休息室里,乐队队员见洛迷津进来,俱都围过来,兴奋得七嘴八舌。

    “Riddle,托你的福,酒吧老板觉得我们乐队的演出效果不错,决定让我们先驻唱三个月看看。”

    洛迷津眼睛亮了亮,继而露出笑容,唇边的小梨涡隐隐约约。

    她在手机上打字,亮出干巴巴的一句话:

    [嗯,这真的很棒。]

    “你真是……有够搞笑的,”贝斯手是个高个子女生,平时就爱和洛迷津聊天,“想不想知道为什么我们这种小乐队也有飞上枝头的一天?”

    洛迷津抬头安静地望着她,颜色偏浅的瞳孔看上去纯净无害。

    “怎么还这么淡定,也不知道什么时候能看到你激动的样子,”贝斯手算是没辙了,平铺直叙倒,“上次给你打赏的那位富婆又来了,还有很多客人跟着富婆来,点名要看我们乐队。”

    旁边正在调音的吉他手,晃着一头亮金色卷毛加入对话。

    “这种长情的客人不多了,Riddle,你可要好好把握,最好把人家给钓到手,我们就跟着鸡犬升天了。”

    “对哦,富婆姐姐是不是长得还不错?大概多少岁,已婚还是未婚?有没有对你提出什么特殊要求?”

    洛迷津笑着摇摇头,坚定哑巴人设不动摇。

    “哎呀,你不要这么不开窍,性别不是问题,你可以试着相处一下嘛,要注重对方的灵魂和思想。”

    “是哦,认识这么久,还不知道Riddle的取向是男是女,”主唱也参与进这场没有回应的八卦中,“感觉追你的人,好像女生更多一点,你有没有想过回应啊?”

    一听又是这种无聊的问题,洛迷津低下头擦拭起鼓棒,哑巴人设的好处在此刻体现得淋漓尽致。

    “行了,你的富婆姐姐已经在等你,快过去吧,记得把富婆姐姐哄开心。记住,一人得道鸡犬升天。”

    洛迷津无奈起身往酒吧另一边走去,刚进房间就看见桌上摆放着一封新的信封,上面勾画的是一只黑脉金斑蝶。

    打开信,里面写着:

    [福克斯:Riddle,你好。我的心情很差,你有没有什么能让人心情变好的歌曲推荐呢?]

    让人心情变好的歌曲?

    洛迷津在记忆中搜寻,遗憾地发现自己听的大多数歌,都无端伤感。

    或许是太久没有真正开心过的原因,她丧失掉变好心情的能力。

    在这个唯一能倾诉的缺口里,洛迷津不想再当一个信口胡言的撒谎骗子。

    她不想变成长鼻子的匹诺曹。

    [Riddle:我找不到这样的歌,但是有一样食物我吃了之后,心情就会变得特别好,你想知道吗?]

    [福克斯:当然想。]

    [Riddle:其实它对我来说不只是食物,更像是我的能量来源。

    那是是很久以前的故事了。

    我家里对我的管教很严,过生日有严格的章程,吃什么口味的蛋糕,邀请什么人来参加,收什么样的礼物,还什么样的礼物。

    那年我特意邀请了那个人来我的生日会。其实我很担心那个人不会来,因为她真的很擅长拒绝我,拒绝的理由也是有理有据的。

    但她还是来了,给我带了炸鸡和可乐,其实我只在最初见面的时候,随意提过一次想吃炸鸡。

    但她记住了,我很开心,有了认真听我说话的人。

    我们一起分享了炸鸡和可乐,那是我过得最开心的生日。

    而且最巧的是,那个人和我也是同一天生日。是不是很幸运,我们竟然是同一天生日。

    那天我也给她准备了礼物,她接受了,其实我也以为她会拒绝的。

    但她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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