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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开房门。

    客厅里,沙发边的茶几上开着一盏幽微而暖色调的灯。

    案几上的蔷薇花被修剪整齐后,插在花瓶里, 散发着清幽的香。

    沈翳盖着厚厚的长毛绒毯,缩在沙发里小憩,恬静安然的样子,就像一小坨乖顺无辜的小羊, 善良无害, 又毛茸茸得可爱。

    电视墙一侧的下方, 仿真火焰壁炉在哔哔啵啵的白噪音中, 散发着热量。

    大冬天,衬得整个屋子里怪温馨的。

    路晨曦轻手轻脚换了鞋,将母亲帮忙带的一堆物品放在厨房的岛台上,回过身时, 沈翳已经因察觉到来人, 醒了过来,还带着大脑刚开机时的迷糊,轻轻揉着眼睛。

    看一眼时间, 已经是晚上十点多钟了。

    大约是沈翳身体机能刚刚恢复的原因, 他精神头儿显得还不大足——相比之前凌晨三点多还在房间里神采奕奕地翻诗集而言,现在的沈翳就像是一只随时在打盹的病猫。

    “身体还没恢复好, 在这儿点灯熬油地做什么呢?怎么不回房间休息。”

    “嗯?”沈翳似乎有点懵, “不是你说的, 回来要和我聊聊?”

    路晨曦一怔,没想到沈翳会这么快地切入正题。

    他的确是有话想跟沈翳谈的。仅仅是几天的时间,他们之间似乎发生了超乎几个月的事情,两人之间的氛围也变得微妙和尴尬起来, 路晨曦不知道该如何向沈翳发问,自己明明是警局最富有审讯经验的刑侦支队长,但眼下,他却发现,之前在警校所学的审讯技巧,对于沈翳大概全都不管用。

    他欣赏这个坚韧的天才青年,经历了那么多事情,仍精神昂扬地活着。对于一个有这样身世经历的人来说,只是活下去,或许就已经耗费太多的力气了。

    他心疼他的遭遇,同时,却又清醒地明白,正是沈翳的这些苦难经历,让他身上有了更大的作案嫌疑。

    他想起少年时,在圣天主教堂遇到的那对双胞胎兄弟小男孩,愈发痛恨七芒星这个可怕的神秘组织。

    如果不是他们,或许,沈翳和他的兄弟本可以沐浴在阳光下,更加绚烂多彩地活着的。

    路晨曦摆弄着手中的物品,整理着心绪。

    沈翳似乎没察觉到路晨曦的异常,起身,到自己的房间洗了个脸,清醒了一下,出来时,拿着自己的手机,两鬓的发髻还带着些许水珠,皮肤在昏暗的灯光下,几乎要白得发光。

    “你给我打电话了?”

    “我去了医院,没找着你。”路晨曦回避开了沈翳的目光,“怎么回事,出院都不跟‘领导’说一声?”

    “哦,怕打扰你啊。我之前让杨警官跟你说我已经醒过来了,看你也没回复,以为你一定很忙。”沈翳弯着眉眼,“善解人意”地笑着说道。

    路晨曦整理物品的手微微一顿,青着脸,没吱声。

    沈翳去了岛台附近,从桌上拿起水杯,瞟了那些东西一眼,“呦,带回这么多的好东西,这是去见谁了?”

    “我母亲。”

    “哦。”沈翳倒了杯清水,用杯子遮盖了大部分的脸,这回换沈翳躲闪开目光了。

    “我母亲是姜澜音法官,这件事,你一早就知道吧?我记得,你曾承认过,你调查过我的家世背景。”

    沈翳嗓音深处“嗯”了一声,十分简短的回答。

    所以,才选择了路晨曦吗?

    沈翳知道路晨曦成为刑警的源头,知道他洒脱不羁的性格,知道他母亲与圣天堂孤儿院案件的渊源,知道以他的家世、财力,不会在乎金钱、权位、名利。他只在乎心中的道义与公平,那是他赖以活下去的精神支柱。

    纪严有一句话说对了,路晨曦本质上是与THE KING一样的人,一样的无所畏惧,敢于跳出常规,挑战一切公理,冒天下之大不韪的人,在公安队伍当中,他或许是唯一一个可能会脱离开警方布局、掌控,愿意单枪匹马,去与七芒星这样的组织正面对抗的人。

    所以,沈翳才选择了他吗?

    路晨曦凝望着沈翳,然后突然悄无声息地走近到沈翳的身侧。

    他盯着沈翳左耳一侧的耳洞,想起魏大婶曾说过,William和Charles这对兄弟最显著的标志在于,William永远戴着一颗红宝石的耳钉,且十分宝贝,不容任何人触碰,而Charles却没有。

    而在路晨曦前世的记忆中,出现在凌云城13层,曾举枪杀死沈淮恩的青年,正是戴着一颗红宝石耳钉的男子。

    “怎么了?”沈翳疑惑地问。

    路晨曦微微低头,以手抚起沈翳的左耳垂。

    “你有耳洞。但另一只没有,只有左耳。”

    “我身上还有纹身呢。怎么,‘路老师’要一并检查一下吗?”

    “哦?可以吗?”

    沈翳一怔,歪头,颇为意味深长地深深盯了路晨曦一眼。

    路晨曦不怀好意地笑了,露出左侧面颊上的那道深酒窝,“因为你真的不像是会在身上纹那些乱七八糟东西的小孩儿。”

    “谢谢。您也不像是会喜欢看大男人裸体的……”

    沈翳说话间,路晨曦已经从裤兜里掏出了一个心形首饰盒,递给了沈翳,“这个给你。”

    沈翳瞟了那个盒子的形状一眼,话音在未落前,已经转弯成了疑问句,“……‘弯仔’?”

    沈翳一挑眉,摆出恰到好处的惊讶与迷惑:“……Really?路警官?”

    “别误会。先打开看看。”

    沈翳狐疑着接过,打开,发现里面竟然是一枚红宝石耳坠。

    沈翳在瞥见这块红宝石耳坠的刹那,目光中闪过一层带着冷漠而忧伤的光芒。

    “The Sunrise Ruby。听闻多年前,一位神秘人从日内瓦拍卖会上,电话拍走了这块宝石。没想到,竟会是在你的手上。”

    “你对红宝石还挺了解。很早之前,我爷爷请人替我卜过一卦,说我命中注定会有一大劫,非这血鸽红宝石不可化解。所以,我有一年的生日,他送了我这个礼物。”

    “既然是命根子的东西,给我又做什么呢?”

    “你既救了我,它自然就是你的了。”

    “你知道这块鸽血红宝石值多少钱么?就这样打成耳坠了?”

    “再多的钱,没得比命重要。”路晨曦又转身从岛台上拿来一套运动服装的礼盒,正是前世,那个出现在凌云城的青年,所穿的相同品牌的潮牌运动套装。

    “我还给你买了身新衣服,是你最喜欢的白色,去换上,一块儿试试?”——

    几分钟之后,沈翳身穿那套白色运动装,戴着那枚红宝石耳坠重新出现在了客厅。

    路晨曦蹙眉凝望着沈翳,倒吸一口凉气之后,许久没说话。

    与前世在凌云城那个青年一模一样!

    就算沈翳有个双胞胎哥哥,就算这个双胞胎哥哥和他长得几乎没有差别,即使这个哥哥真的逃脱了那场火灾,还活在这个世上……

    但从身形到气质,再至眼神……真的能如此完全地一样吗?

    沈翳站在全身镜前,透过镜子,观察到路晨曦的神情,目光中带着些迷茫,“路警官,您在瞧什么?”

    路晨曦眯着眼打量沈翳,漆黑的眸子深不见底。

    “瞧你。”

    “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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