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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苦味冲散了。

    再转身时,他发现段焱好像在舔手。

    邬岚:“?”

    接收到邬岚疑惑的眼神,没等询问,段焱立刻结巴地解释:“营养剂滴手上了,不想浪费。”

    邬岚了然地点头。

    见邬岚不喜欢营养剂,段焱给邬岚叫了个外卖,送了豆浆和包子过来。

    咬下一口包子,邬岚突然想起了另一个室友。

    “闻珩澈呢?”他嘴里塞着包子,说话含糊不清,“要补药留早餐给他?”

    “不用管他,他一早就出去了。”段焱喝了营养剂后,又陪着邬岚吃早餐,“我今早出门的时候遇见他了。”

    “你早上出门了?”

    “嗯,早上去运动,晨跑了五圈。”

    注意到邬岚嘴角沾了东西,段焱边拿纸巾给邬岚擦嘴巴,边问:“你今天要出门吗?”

    “要出门。”

    咽下嘴里的包子,邬岚将豆浆喝完,彻底饱了。

    摸着微鼓的肚皮,他满足地呼了口气,很有礼貌地说:“谢谢你请我吃早餐。”

    漂亮的小Beta笑眼弯弯,嘴巴因为刚喝了东西看起来水润润的,礼貌道谢的小模样简直乖死了。

    段焱平时接触的大都是跟他一样硬邦邦的Alpha,哪里见过长这么漂亮可爱的Beta。他敢说,邬岚比那些Omega还要可爱好看一千倍,一万倍。

    他的呼吸凌乱地一瞬,很快恢复。

    “不用跟我客气,以后的早餐都由我请。”

    觉得两人之间的关系近了许多,段焱趁机问:“对了,你为什么会独自来帝都?”

    找人的机会来了!

    邬岚正襟危坐,双手放在膝盖上,老实说:“我是来帝都找人的,找一个很重要的人。”

    闻言,段焱一颗心沉了下来。

    他曾经听朋友说,很多在乡下长大的青梅竹马会早早定下婚约。为了更好的未来,其中一人会来帝都发展,相约功成名就后回乡下结婚。

    单凭邬岚这般抢手的漂亮长相,相信早就被人盯上,早早跟别人定下婚约。那个人跑来帝都发展,邬岚则是因为过于思恋,独自来帝都寻找未婚夫。

    仅仅一句话,段焱就脑补出了一段青涩的虐恋。

    原本他没想这么多,但邬岚后面那句‘很重要的人’,让他不得不乱想。

    到底是哪个该死的混蛋,竟敢把邬岚给抛下!

    但段焱转念一想,若不是这样,他哪里能认识邬岚啊?!!

    邬岚说完,见段焱沉着脸没说话,只好硬着头皮问:“段焱,你能不能帮我找人呀?”

    “当然不、额,我的意思是当然不是问题。”

    段焱连忙改口,问邬岚要到了那个混蛋的名字。

    陈临,名字普通,相信长相也普通,肯定是一个很普通的普通男人。

    他才不会帮忙找人。

    若是真被他遇到了,也绝对不会让他出现在邬岚的面前!

    “谢谢你,你人真好!”

    听着Beta软乎乎的声音,段赫耳根子一软,沉浸在甜甜的嗓音中,久久难以自拔。

    等他回过神时,发现邬岚已经出门了。

    *

    邬岚打算去找份兼职。

    交了房租后,钱包变得紧巴巴。帝都的消费很高,一个面包就要五六十块钱,他从未见过这么高的物价。

    一定要快点找到工作,否则他连清汤面都吃不起。

    暗暗定下目标,邬岚走出公寓,两眼茫然地站在路边,不知道该往哪里走。

    想法虽然很好,但要去哪里找工作?

    2720【你只有初中学历,很多工作都对学历有要求。据我了解,只有体力活才不要求学历。】

    【但你一没学历,二没体力,工作应该不好找。】

    邬岚知道2720分析得很对,但他总得要去碰碰运气,否则他很快就要滚回乡下了。

    2720【左边是商业街,你去那边找找看吧。】

    邬岚点点头,正要走时,一辆蓝色的炫酷超跑快速从远处驶来,按响两声喇叭。

    扭头看去,蓝色的超跑停在马路边,车窗降下来。

    是熟悉的面孔。

    看着向森疯狂朝他摆手,邬岚愣了下,走过去。

    “你怎么在这里呀?”

    “路路路、路过的。”向森的声音听上去有些急促,说话都结巴了,“我们好有缘啊,又碰上了。”

    昨天跟邬岚见过一面后,睁眼闭眼都是邬岚的模样,就连晚上做梦也关于邬岚。

    这不,一早上就给邬岚发信息了,得知邬岚今天要出门,便一直开着车在公寓附近转悠,就是为了来一个有缘的碰面。

    幸好,努力没有白费。

    只不过因为过于紧张和开心,导致提前想好的说辞竟被他说得结结巴巴,一看就假。

    “对呀,好有缘!”

    邬岚没想太多。

    “小岚,你要去哪里?我送你吧。”

    “我就去旁边的商业街走走,不用送我啦。”邬岚摆摆手婉拒,“你有事就去忙吧,拜拜~”

    一心只想快点找到工作,邬岚没跟向森聊两句就转身离开了,没想到刚走了两步,突然听到身后传来关车门和锁车的响声。

    紧接着,从车上下来的高大青年已经跑到了他的身旁。

    “我今天刚好没事,我陪你走一走吧。”

    当向森看到邬岚转身离开时,心脏像是被揪走了一大块,空落落的。

    他下意识就把车扔下,赶紧追上来。

    生怕自己慢一步,邬岚就消失不见了。

    邬岚歪着脑袋想了想,“嗯那好吧。”

    考虑到自己对帝都不熟悉,有个本地人在身边总会方便许多,便同意让向森跟着了。

    上午的温度不算高,但阳光刺眼。

    将头顶的帽子戴在邬岚的头上,向森解释:“上午的紫外线也很强,帽子可以稍微挡一挡。”

    邬岚的皮肤很白,被阳光照到后,很容易被晒红晒伤,现在的脸颊已经稍稍泛粉了。

    除了这点,向森还藏着不希望别人看邬岚的小心思。

    只不过是走过一个路口,他就看到好几个人在盯着邬岚的脸看,其中一个还看入神,一头撞上了路杆。

    蠢货。

    在心里暗嗤一句,向森赶紧给邬岚扣了顶帽子,防止再被别人看去。

    一开始,向森也不知道邬岚来商业街做什么。

    等他观察到,邬岚站在一家超市前看了好一会儿的招聘信息后,才明白邬岚今天出门的目的。

    招聘板上写着:本店需要一名搬货员,要求吃苦耐劳,力气大,包两餐,工资面议。

    邬岚低头甩了甩自己的两条细伶伶的胳膊,抿了抿唇,问一旁的向森:“向森哥,我说我能做这个工作吗?”

    闻言,向森心头警铃大作。

    这是一道危险的送分题。

    首先,他不能直接否定邬岚。即便邬岚细胳膊细腿,看着就不能搬,不能抬,但他万万不能否定邬岚。

    其次,他要给足邬岚信心,给予丰富的情绪价值。

    这些都是书上写的,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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