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看书斋 > 百合耽美 > 二嫁小夫郎

80-90
上一页 首页 目录 书架 下一页
您现在阅读的是我看书斋www.5ksz.com提供的《二嫁小夫郎》80-90(第4/12页)

的脸,眼底满是宠溺,语气也是哄小孩子的口吻。这些日子江云总算长了点肉,脸颊也圆润了一圈,轻轻一捏,就能捏起一层软肉,软绵绵的触感极佳。

    江云缓缓握住男人的手,掌心相贴的姿势变为十指相扣,轻轻的晃了晃,“明天我们早些走,出嫁前好些事得准备呢,我想早点过去帮忙。等晴哥儿出嫁后,再见就不容易了。”

    女子小哥儿不易,嫁人后诸多身不由己,别看是嫁去邻村,距离上不算远,可成亲后家里一摊事,自然不便日日都回娘家。刘家是不错的人家,晴哥儿嫁过去定不会受委屈,江云也替他高兴。

    顾清远知他们两人交好,哪里会不应,“一早吃了早饭咱就过去,我尽量早点回来,能帮忙的也跟着搭把手。”

    嫁娶在村里是大的事,苏家门户不大,苏城同辈的也没什么人,苏家帮过江云不少,他们自该多帮帮忙。

    出嫁的日子就定在四月三十,满打满算也就还有两天,要不是住在山里多有不便,江云定是要跟着忙上几天的。

    顾清远看向江云的眼神深邃复杂里头隐了几分愧疚,瞧着人亮晶晶的眸子,敛去心思,抬手揉了揉他的头,“我先把后院收拾出来,时间来得及就下午去镇上,明儿一早陪你一起去苏家。”

    江云不知道顾清远的心思,听人这么说,自然是高兴的,他攀着男人的胳膊起身,在人脸上重重地亲了一下。伴随着一声清脆的“吧唧”声,江云的脸也浮上了一层娇红,似初春时分的晚霞,既羞涩又热烈。

    “我去洗被单。”江云到底还是害羞的,扔一下句话,就往外走,却在擦身时,被人拽住了手腕。

    顾清远微微用力,将人带进怀里,珍而重之的在他眉间落下一吻,“我拿到后院去洗。”

    洗这么大件的被单格外累人,连洗带涮得端好几次水,可不是个轻松活儿。后院就有水井,用水方便,不用来回跑,只不过刚打上来的井水冰凉,顾清远自然舍不得让夫郎摸凉水。

    江云面上还染着绯色,一直等人出去了,才后知后觉的跟上。

    这些活儿顾清远都是做惯了呢,以前山上只有他和老猎户两个人,家里的活儿都是他做。老猎户嘴刁,他也是一点点的摸索着,学会了做饭。

    这几年,都是他一个人过,家里所有活儿,自然也都是自己做。他也没有娶了夫郎,就做甩手掌柜,等着夫郎服侍的念头。

    江云过来时,顾清远已经打好了水,大红的被单泡在大木盆里,同盛开的牡丹一般,红艳艳的色泽浸染了整盆水,使得盆内清水都氤氲起一层淡淡的绯红。只可惜这没有镜子,要不江云就能看见自己双颊上的红晕,与盆中的水色如出一辙。

    “先泡着,一会儿我洗。”顾清远随意的擦了擦手,掌心微抬,抚上人微红的脸颊,笑的宠溺,像是日光倾照下的春日田野,温暖又安逸。

    男人的掌心微凉,带着井水的寒意,拂去了江云面上的羞红。

    “汪汪汪汪”前院传来几声急促而响亮的犬吠,转瞬间,大黑叼着一只体肥的獾子跑了进来。

    这东西别看不大,可凶这呢,被咬伤一口,能拽下一块皮肉来。獾子肉并不好吃,除了一身皮毛还有点用,也卖不上好价钱。他这两只犬养的年头多了,除了跟着打猎,养在身边也是作伴,喂养上更是格外舍得,以往几乎没猎过獾子,这只不知打哪逮回来的。

    二灰身上沾满了土,嘴角还挂着几根獾子的毛发,眼睛里闪的全是胜利的兴奋,冲着江云就扑了过来,顾清远拦了一下,才没叫它扑着江云。

    这只獾子只剩一口气了,顾清远从大黑嘴里接过来扔在地上,抬手在它头上揉了一把,给水盆里添了水。

    江云还没见过獾子,凑上前去看了一眼,尽管那只獾子已经半死不活的,见了人还是本能的呲牙,被二灰凶了一下才老实。

    日光渐盛,顾清远料理完这只獾子,便忙着把后院的的藤蔓,连带着长出来的草都除了。江云帮着调的药粉,灰白的药粉遇水后灰扑扑的,还散发着浓烈的气味。

    顾清远将调好的药汁围着院墙里外都洒了一圈,还余下些连门口的小路也没落下。都忙完正好中午,简单的吃了口饭,便套了车往镇上赶,原本还能多等两天的,昨天猎了只山羊不怎么吃食儿,人一靠近就乱撞,根本养不活,只能早早的卖了。

    第84章 端阳前夕

    临近端阳节,街面上的繁华景象较往日更胜一筹,两旁的商户门前都挂上了五色的彩带,轻风拂过,彩带翻飞,似彩虹般绚烂,节日的气氛分外浓烈。

    小贩们挑着沉甸甸的扁担,穿梭于街巷,吆喝声此起彼伏。扁担两端,竹篮摇曳,盛满了翠绿的艾草与菖蒲,空气中都弥漫着淡淡的草香气息。

    街角还有几个小摊在卖五彩手绳,手绳都是现编的,有的简单朴素,也有的复杂精致。除了手绳外,还能添加自己喜欢的小挂饰,挂饰都是桃木雕的,图样也简单,谈不上多精致,不过是求个驱邪的好意头。

    过来买的多是姑娘、小哥儿,每个摊子前都围着不少人,顾清远对这些姑娘、小哥儿的东西也不太懂,见大家都买,想着一会儿回来也给江云带一条。他记的首饰拾铺子里头有单个的小银珠、银挂饰,买上几个,拿来编手绳应该会更好看。

    眼下人多,他也没在这耽搁,赶着车往前走。

    他常往镇上来,也算是有几家熟客,通常都会过来问一句,这几家都是体面人家,不会再价钱上压人,要的话就留下,不要的话他再去别处卖。

    这次他带过来的有五只兔子、两只野鸡、一只黑山羊和一头矮鹿,兔子、野鸡便是拿到集市上也卖的掉,矮鹿肉厚,不如其他的鹿值钱,倒是那只山羊能卖上些价钱。

    大户人家格外讲究,吃食儿上都也讲究一个顺应季节,眼下一日比一日热了,饭食儿多是以清淡为主。鹿肉性偏热,更适宜在秋冬季节食用,此时正值春夏交替,不怎么好卖。他问了一圈,到最后这头矮鹿都没卖出去,其余的倒是都卖完了。

    集市上多是寻常百姓,那么大一只鹿,若是不宰杀很难整只卖出去。顾清远又问了几家酒楼,最后终于卖掉了,只不过被压了些价钱,仅卖了十六两银子。

    怀里的银子沉甸甸的,让人格外满足,满足的同时也免不了更加勤勉,他不可能带着江云在山里住一辈子,无论是买房子还是置地都需要银子。手里银子够多,无论是走到了哪都更踏实。

    街上车马不少,速度提不起来,他赶着车慢慢的往前走,原是约了孙正的,赌坊一般都是晚上热闹,每天人少,这个点估摸着孙正补觉,他便先去了首饰铺子。

    铺子不大,装饰的却很雅致,这个点人不多,铺子里很清静。老板娘正在桌后摇着扇子纳凉,见有人进来,立时笑着迎了上来,“客官,看些什么?”

    顾清远的目光扫过柜台,原是想买些小挂饰,拿去编手绳,视线被一个戒指吸引。

    戒指设计的很别致,开口的造型,一端镶嵌着一块圆形的青玉,颜色清淡,似雨后初晴的天空,水头不错。另一端刻着云纹,云纹线条流畅,形态飘逸,仿佛是天边随风而动的云朵,又似是江面上波光粼粼的倒影,正好贴合了江云的名字。

    老板娘是个人精,见他目光久久落在一处,都不用人开口,便将戒指拿了出来,“您眼光真好,这都是经年的老师打的,样式做工都是上乘的。这位老师傅如今年岁大了,已经回乡养老了,这也是他做的最后一批首饰了。”

    戒指不重,放在掌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上一页 首页 目录 加书签 下一页

阅读页设置
背景颜色

默认

淡灰

深绿

橙黄

夜间

字体大小

我看书斋   百度   搜狗搜索   必应搜索   神马搜索   360搜索   今日头条

我看书斋|眼睛到不了的地方,文字可以。读书是门槛最低的高贵,是恰到好处的美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