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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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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安塔尔又问:“但这么多天了,他为什么没有给我画稿?”

    杰森从屋里拿出几张画:“给你,这些都是。你看画的这么精致,他哪有时间写小说?”

    安塔尔如释重负的捧起画稿,细细看,细细陶醉:“果然,画的太好了!天才!天才!…”

    他知道,这还只是乐夏随手画的小画,但已是超凡脱俗。

    顿了顿,他又递来一叠钞票:“你帮我,盯着他专心画画,不要胡搞乱搞。”

    ——他要马上把这些画带回去,仔细品味。

    杰森总觉得这对话很怪:

    像这变态在质问乐夏有没有私下里外遇似的。

    不过送上门的钱,不要白不要。

    他不客气的收了,向步履匆匆的安塔尔挥手再见。

    几天后,麦克斯又亲自上门。

    一个货车司机把他载过来的同时,也载来一家钢琴和四个工人。

    麦克斯对杰森说:“你那天问我钢琴的牌子,我担心你买的不好,所以和杰洛商量一下,联络我在琴行的朋友下单了一架钢琴。”

    杰森总觉得这编辑热情的过头,过头的可疑,因而半信半疑:“这架真的好吗?”

    “把账单付了吧,我急用。”乐夏边写边说,“麦克斯和我们比较熟,总比向陌生人买好一些。”

    杰森想,他本来是要去商店买的。

    因为商店不能搬走,出了什么问题都可以上门找人。

    不过既然乐夏这么说了,他也就签了支票。

    ——他现在给账单签字的姿态已经很娴熟了。

    麦克斯指挥两个工人把钢琴搬进屋里,把家具重新挪了个位置,给钢琴腾出合适的地方。

    他又指挥另外两个工人把几大盆百合花从货车上搬下来,和适合栽培百合的土壤一起,移栽到屋外窗户下的花坛里。

    安排完这些后,他对杰森说:“保养钢琴和种养百合都需要一些技巧,我让他们教你……”

    引走杰森的同时,他对乐夏使了个眼色。

    乐夏勉强放下笔,用最后一点精力打开钢琴凳:

    掀开琴凳的盖子后,里面的空间不仅可以放乐谱,也很适合藏杂志。

    杰森回来了,进门就说:“没想到种花也有这么多讲究……你在干什么?”

    他看见,乐夏又在以额头抵着墙壁、身体与地板倾斜成四十五度角的姿势站立着。

    乐夏额头抵着墙,生无可恋的低语:“托马斯·曼,让·热内,奥斯卡·王尔德,艾伦·霍灵赫斯,珍妮特·温特森……”

    杰森:???

    乐夏有一腔苦水难以言表:

    他要看BL·激情·同人志,麦克斯给他送来了几本严肃的、正经的同性恋文学!

    还都是悲剧。

    麦克斯坐在回程的货车上,油然而生一种巨大的尽到了责任的满足感:

    他方才给了一个天才儿童正确的文学引导,帮助对方远离了那些低俗趣味。

    只要看到那些真正的、充满思想力的描写,“杰洛”必定也会感受到精神上的洗礼和陶冶,正确的面对自己的成长和感受。

    当晚,小屋里,乐夏在埋头创作。

    杰森知道他总有想创作的东西,已见怪不怪,自己也躺在床上,拿起一本书看了起来。

    封面上印着这本书的书名:

    《死于威尼斯》

    他开始阅读。

    他读了一半:“……”

    他坐了起来。

    他快速翻书。

    他问:“乐夏,这本书是谁带来的?”

    乐夏知道那是文学名著,便也不像被发现BL同人志那般紧张,顺口答:“麦克斯啊。”

    杰森认真点头:这就不奇怪了,这就不奇怪了……

    乐夏身边的变态又多了一个。

    第24章 024 青提小奶绿。

    众所周知, 约翰·康斯坦丁是一名在魔法界鼎鼎大名的魔法师

    ——虽然他不爱使用魔法。

    只因康斯坦丁认为,魔法并不是凭空出现的,而是一种与未知存在之间进行的“等价交换”。

    即是说, 一个人用魔法得到的,总有一天会在未来以其它的方式更残酷的支付出去。

    今天,康斯坦丁从一位老朋友那里得到一份很有意思的东西。

    虽然他经常从别人那里得到或骗到很有趣的魔法物品。

    但这东西已经普通到拿在他手里都有些奇怪了:

    这是一本《哥谭文评》。

    “约翰, 你知道, 我从来对魔法的事情没有兴趣,”

    老友说, “但是这篇小说真的很有趣……小说里的主角让我立刻想起你,原来你一直过着这么危险的生活吗?”

    ‘哈!老查斯被一篇虚构小说唬住了。’

    康斯坦丁幸灾乐祸的想, ‘看我趁他愧疚, 从他手里诈点好东西。’

    但等他翻开这本杂志, 阅读这篇已风靡全国的小说。

    渐渐地, 他完全忘记了这些想法,一门心思的沉浸在故事里。

    车子停在一栋酒吧门口,司机查斯提醒道:“约翰?你到了。”

    “啊……?”康斯坦丁从故事中回过神,茫然的看向他。

    “我说你到目的地了。”查斯说。

    “谢了, ”康斯坦丁说着, 洒脱的挥挥手里的杂志, “先归我了。”

    “喂!”

    但是,查斯早已习惯康斯坦丁从他车里顺东西,只是略微出声抗议,以示自己没有完全屈服。

    康斯坦丁下了车,立刻点了一支烟,长长的吸了一口,又缓缓吐出。

    ‘真的很有意思。’他想。

    康斯坦丁到酒吧是为了调查一场连环凶案。

    尽管警局将这起案件列为“凶手的又一场狂欢”, 但他很明白其中有恶魔的存在。

    如果没有他出手,警方肯定束手无策。

    只略施小技,他便从在酒吧喝酒的人中诈出了被恶魔附体的人。

    恶魔暴露身份后,立刻抛弃了普通的躯壳,以康斯坦丁为夺舍目标,穷凶极恶的逼近。

    康斯坦丁卷起杂志,心中一动:

    他并非完全不能对付这恶魔。

    但是突然,他产生了一种“做个实验”的想法。

    这想法一出,连他自己都觉得自己出毛病了,可他一向信任自己的第六感。

    他抬起一只手对着恶魔,念出了故事里的驱魔咒语:“@#¥%%*……”

    这完全是出现在杂志故事里的、无论哪位魔法师都没有见过的、属于创作者原创的驱魔咒语。

    康斯坦丁之所以确定这点,是因为他从十六岁起就收集阅读遍了全世界的魔法师的著作。

    那时,他很年轻,对“魔法知识”的求学如饥似渴。

    不管多么稀有、多么罕见的魔法,只要存在于世,他就要将其挖掘出来。

    即便这个过程中会伤害其他人也在所不惜。

    而他的超高天赋加努力学习的回报,就是成为如今响彻天堂、地狱和人间三界的“约翰·康斯坦丁”。

    且不说他个人是否觉得“付出和得到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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