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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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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边太阳辐射是厉害些。”

    “不过还好也只是一点。”沈芙礼觉得他是怎么晒都不会很黑那种,“还是很帅。”

    捏了下她脸,应伽城问她,“吃了吗?”

    沈芙礼摸了摸兜,掏出了一个软面包,“吃吗?”

    “来。”他带她在机场吃了兰州拉面。

    罗均来接他们回了公寓,应伽城冲了个澡又换了衣服出来,看见她在沙发上抱着iPad玩消消乐。

    “这三个月实验室的研发进度我都发你了啊。”

    biu,unbelievable!消除成功,通关,沈芙礼下巴抵在平板上,托腮看他,“你看下满不满意?”

    “嗯。”应伽城捞起手机看消息。

    头发湿漉漉的,耷拉在额角,又长长了些,能遮眉毛了,沈芙礼这会认真的看他,觉得他现在的气质好像都柔和些了。

    在家穿的很简单,白衬衫,休闲长裤,洗完澡皮肤好像又白回来,浮着水汽,湿漉漉的,好像小狗啊。

    想到这儿,她没忍住笑。

    “发了A刊?”翻看内容,他问。

    “还是核心!”沈芙礼拍拍胸脯,很骄傲,“我是一作,你看下引用。”

    “过千了。”

    “嗯!影响因子排名靠前呢。”不止,最权威期刊版面占据一大片,有这篇文章,她申哪里的博都没有问题。

    应伽城沿着文章看下去,她的研究方向,还真是,他曾设想的方向。

    怪不得杨越视她为宝藏。

    “很棒。”他由衷道,“坚持下去,或许真能有所突破。”

    沈芙礼小跑过来抱住他,“我想好了,这个课题,我们以后一起研究,我毕业了就和你一起,我收集数据做实验,失败上千次都没有关系,你研发药物,我相信疾病会被治愈的。”

    垂眸看着她满怀希冀的眼睛,应伽城恍惚了一下,点点头,“好。”

    原来其实他早丢失他的梦想了。

    移开眼,他平静说,“为什么这么坚持呢。”

    “因为生病很难受的。”很难受,很难受,想起那些她曾经历的,目睹过的,就感觉好像是钝刀子在一点一点割血肉,心底笼罩着阴霾,驱不散。

    “你也说过呀,只要坚持,终有一日,改变世界。”

    “和我一起,好吗?”她不退让,一直坚定。

    应伽城好像想起那些意气风发的日子,他却沉默许久,然后握住了她的手。

    “嗯。”我那个时候,也该遇见你的。

    或许会是另一个结局。

    —

    临近高考,恰逢南橋中学校庆,沈芙礼没想到会收到学校的邀请,作为优秀毕业生回校参加校庆。

    走进学校的那一刻,看见无数穿着蓝白相间校服的年轻少年少女们,她忽然意识到时间,时间的流逝。

    高中虽然有她酸涩的暗恋,但那的确是回不去的最好时光了。

    幸好,她得偿所愿。

    应伽城穿得很简单,白衬衫黑西裤,西装外套,没打领带,就那么穿出落拓不羁感,一进校门就有好多女生偷偷看他,一阵接头交耳。

    沈芙礼穿衬衫和百褶裙,头发简单的编了下,用发夹夹上,半披发的样式,她跟室友学了简单的化妆,画了眉,涂了裸色口红,整个人就明媚漂亮得不行。

    一进校有校领导来,对他们一通寒暄,言语间都在关切应伽城,他回的少,但也礼貌。

    等领导走了,沈芙礼才小声道,“不是请我吗,怎么都问你的近况,你是不是收买领导了?”

    南橋每年都请他,他没回去过。

    应伽城笑了下,“是你的面子,我是你男朋友沾光。”

    “这样哦,我怎么不信。”

    沿着操场往里走,篮球场,乒乓球场,绿色铁丝网外那条路是通向食堂的,沈芙礼记得,“一食堂早饭的米线好难吃。”

    “难吃吗?”应伽城没什么印象了。

    “难吃啊,我记得有天我和班上同学去吃,好酸啊,吃完像喝了半碗醋,然后那天上午我胃还不舒服,以后就再也没敢去吃了。”沈芙礼认真回忆。

    “这样啊。”

    “就是这样。”沈芙礼看着篮球场挥洒汗水的男高,又想起自己曾在教学楼的走廊上,一直看着这边。

    她就看了一会。

    应伽城伸手捏了捏她脸,“看谁呢?”

    脸的肉被捏起来,沈芙礼掰他手,“没有谁。”

    想到什么,应伽城忽然有点不服气,没记错的话,方盏好像以前经常打篮球。

    “亲我。”

    “什么?”沈芙礼吃惊。

    周围都是高中生,教坏小孩啊。

    应伽城无赖,“亲我。”

    沈芙礼撇过头去,“听不见。”

    应伽城气得,没说话。

    沈芙礼飞快踮脚亲了他唇一下,亲完立刻环顾四周,还好没学生看见。

    唇角勾了下,牵她的手更紧。

    回到曾就读的班级,看着熟悉的桌椅,吊灯电扇,空调是后来安装的,教室在三楼,窗外还可以看见樟树的树顶,枝繁叶茂,楼下橡胶操场在阳光直射时明晃晃的。

    “一班。”她只高三在一班,和他一个班。

    初升高中的时候她成绩并没那么好,为了追赶他,一直在拼命学数学,到最后高三考进一班的时候是前十名,而他那时候状态似乎很差,分班考试名次掉到了班级五十几,倒数第二,差点掉出一班。

    她的位置在第四排右边最里面,不靠窗,总是用高高的书堆把桌子围住,带着眼镜,皮肤蜡黄暗淡,穿着宽大的校服,这样的她是平凡普通的,在班级里是最不起眼存在。

    因此他没有印象也是正常的。

    她记得应伽城换过几次座位,刚进入班级的时候,在最后一排,靠门那边,后面其他班太多女生总在后门聚集张望着往里看,老师就把他换到了第一排最里位置,后面的同学又不满意了,报告老师他太高当挡黑板,老师便有把他调到了最后一排靠窗的位置,就在那边一坐坐了两学期。

    沈芙礼不敢回头光明正大看他,只会在大家午睡的时候,趴在手臂上偏头悄悄看他,只有一个头顶,耳朵的皮肤很白,手指骨节明晰,蓬勃盎然,向上生长的少年。

    那时偶尔上体育课课外活动时会看见他身旁的女孩,都是学艺术的,高挑明媚漂亮,都是大美女。

    换过几个,后面就没见他身旁有女生了,不过学校里却都是他与级花班花校花的绯闻传说。

    想到这,沈芙礼心口闷闷的,她问他,“你记得你以前坐哪里吗?”

    应伽城不太想去回忆,“不记得了。”

    “最后一排左边靠窗的位置,窗台上有一盆数学老师买的茉莉花,三四月份的时候,开白色小花,很香。班里还有人说要把茉莉花摘下来晒干做茉莉花茶。”

    阳光都偏爱那块地方,每天上午,沈芙礼都会看见他半个身子在阳光下,发丝脸庞,好像发着光。

    他整个人都是闪着光的。

    “好像是吧。”他回。

    沈芙礼轻轻开口,“你猜我坐哪里?”

    应伽城皱眉想了下,想不起来,“前面吧,你成绩好。”

    沈芙礼张了张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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