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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邻居串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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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应该就是李寡妇的独女李明珠了,看着不过刚及笄,还是个满脸纯真稚气的小姑娘呢。

    高明夏对小姑娘天生有好感,嘴角已经弯起来,“对,我今日又成亲了,来给你们母女俩送道菜,算是庆祝。”

    “啊?请进。”李明珠都懵了,下意识的让开一条路。

    高明夏进了门,就看见院子里支着一张小木桌,母女俩在月光下吃饭,一块胡饼,一盘小葱拌豆腐,这就是他们的晚餐。

    “李婶娘,今日多谢你帮我仗义执言,正好我和沈砚去官府登记了,给你送盘菜,别嫌弃。”高明夏把盘子放在桌上,笑容可掬的说道。

    李秋凤手里的胡饼咬了半截,满脸诧异的看着高明夏,心里觉得今日晚上真是发生稀罕事儿了。

    “不嫌弃不嫌弃,同一个巷子住着,我还是第一次吃到你的手艺,怎么会嫌弃?”李秋凤下意识的说道,目光从高明夏脸上又转移到这盘菜上,她能闻到菜散发出的喷香味道,也能看出这盘菜卖相很好,只是……

    李秋凤纳闷了一会,还是没忍住问道:“不过,这是什么肉,我怎么从没见过?”

    “这是韭菜炒猪脸肉,这个是香芹炒大肠猪肺,你们放心,所有东西都是我亲自淘洗过的,洗的干干净净,我们自家也吃,绝不会有什么脏东西。”高明夏笑眯眯的解释道。

    “这竟然是大肠?还有猪头肉,以前我日子不宽裕的时候也买过猪头,又切又剁,费了半天劲儿才做出来的,我家明珠吃一口就吐光了,还说腥臭难闻,这东西真的能做好吃?”李秋凤对那次留下了心理阴影,迟迟不敢动筷子。

    倒是李明珠已经把前尘旧事忘了个一干二净,伸手给高明夏揣了个胡饼,又拿起自己的筷子,“娘,我怎么不记得有这事儿?不过这盘菜真的好香,我先尝尝。”

    说着就夹了一筷放进嘴里,越嚼越香,她连连点头,一连说了好几声好吃。

    紧接着又去尝猪大肠,她显然更喜欢猪大肠的味道,这次吃完都不说好吃了,只是一个劲儿往嘴里送,眼神都变得亮晶晶的。

    “娘!你快尝尝,高姐姐做饭真的好好吃!”李明珠彻底打开了食欲,一口接着一口,旁边那盘小葱拌豆腐早就推到了角落。

    她一口胡饼一口猪头肉,甚至还想出了新鲜吃法,把胡饼中间掏个洞洞,把肉塞进去!

    咬一口,滋味丰富,弹牙又富含胶质的猪头肉在嘴里跳舞,她幸福的眯起了眼睛。

    “你这丫头,高娘子还在这呢,怎么吃相这么狂放。”李秋凤嗔怪的看着女儿,轻声抱怨一句,但语气里是怎么都掩不住的笑意。

    高明夏从旁看着,也是笑眯眯的,“没关系,妹妹爱吃,又吃的这么香,我高兴还来不及,一开始还担心你们吃不下这猪头。”

    李明珠自己吃着胡饼夹肉,还不忘给母亲夹一个,也是孝顺纯真的姑娘。

    高明夏很愿意跟这母女俩处好关系,深度交往,处成能互相帮衬的好邻居。

    “你这孩子,做的饭还真的不一样,我从未在外面吃过这种口味,这手艺……能跟酒楼的师傅拼一拼了。”

    李秋凤也吃了一口胡饼夹肉,立刻给出很高的评价。

    “以前怎么没听说,你有这么好的手艺?”李秋凤又问道。

    高明夏心说这一刻终于来了,她可以顺理成章把自己厨艺好的事情宣扬出去了,巷子里这些邻居以后都是她的潜在客户。

    高明夏垂下眼睛,拿捏出几分失落和伤感。

    “其实我从小做饭就有天赋,做的饭全家都爱吃,自从嫁过来之后婆家爱重,婆婆生前主动做饭,不让我碰水,夫君也是如此,婆婆走了以后我深受打击,不怎么出门,所以你们自然不知道。”

    “难怪,唉!你别伤心,都怪我提起这茬。”李秋凤点点头,又连忙安慰起来。

    高明夏擦擦不存在的眼泪,继续说道:“现在夫君也走了,我又招了赘婿,也算是想开了,远亲不如近邻,以后我得长长久久的在这住着,还是得跟大家伙儿处好关系,互相帮衬才对。”

    “是这个道理!”李秋凤不知不觉间已经吃完了一个胡饼夹肉,一边夹第二个,一边点了点头。

    她这会儿吃着美味的猪头肉,再看看眼前的高明夏,只觉得这是个如同自家明珠一般的好姑娘,她也愿意帮衬两把。

    李秋凤便拉着高明夏道:“先别走,你待会还要去其他人家吧?我陪你一起去,那群人嘴上不积德,见你一个人过去指不定要问什么,我帮你一起去,他们敢冒犯我就帮你骂回去!”

    “那就多谢婶娘了。”高明夏正好还没分清院子里的人家,求之不得,连忙笑着点头。

    吃过胡饼夹肉,李秋凤进屋拿了两块硬邦邦的东西递给高明夏,解释道:“这是我一个老客专门定做的,她就爱吃这硬邦邦的豆腐,我回来后试过几次,不管是拌菜吃还是炒着吃都不错,算是我给你的回礼。”

    高明夏低头一看,竟然是两块圆圆的豆干,远没有后世做的那么精致,但也已经很像样了。

    她看着豆干,想起家里的韭菜,赶明儿就做个香喷喷的韭菜炒豆干,又不用买菜了。

    一时间又开始往远处想,以后也可以找李秋凤定做豆干,炸过放在卤汤里,一定很好卖。

    当下就跟李秋凤道了谢,又回家盛了一盘两拼,跟在李秋凤身后去了她家前面一家,也就是周老伯家里。

    两人端菜进去的时候,正好碰上一个仆人打扮的,从里面蹑手蹑脚出来,还拿着盛菜的温盒。

    李秋凤似乎跟仆人认识,略微一点头,又示意高明夏继续往里走。

    “刚才那是国子监祭酒周大人的仆从,周大人是周老伯的儿子,每天到了饭点就遣仆人给老爹送饭。”李秋凤努努嘴,低声解释。

    说话间已经到了堂屋,进去之后高明夏才知道什么是书山书海。

    堂屋里,入眼可见的地方都打了顶天立地的书柜,里面满满当当的全是书,整个屋子都充斥着一股纸张墨水和木头混杂的味道。

    紧接着,高明夏的目光又落到面前的桌子上,上面放着饭菜,估摸着就是刚才那仆人送过来的。

    两个馒头,一小碟咸菜,在这个朝代咸菜又叫菹菜。

    “李婶娘你看,这饭菜好简陋。”高明夏没忍住,拽了拽李秋凤袖子,用极低的声音说道。

    说着又泛起嘀咕,“怎么说也是国子监祭酒,最大的官儿呢,为何对老父亲这么敷衍?”

    “这你就冤枉人了,祭酒大人是个孝子,是周老伯自己不愿意。”李秋凤失笑的摇摇头,“巷子里的人都知道,他是个怪性子,不好吃不好喝酒,就爱看书写文章,吃饭也只喜欢最简单的那种。”

    “以前送了复杂的菜色过来,他一边吃还要一边捧着饭碗骂人呢!时间一长就摸准了他的脉,只送馒头和菹菜,他老人家这才满意。”

    高明夏震惊的瞪圆眼睛,过了好几秒才感叹,“还有这个缘故?”

    说着,再看一眼周老伯,发现他确实一心扑在读书上。

    她和李婶娘进来这么久,又说了这么多话,对方还是低头看书,时不时在纸上写两句。

    李秋凤示意高明夏别说话,自己咳嗽两声,高声说道:“周老伯,巷子里的高娘子今日成亲了,特地给你送了盘菜,我们放这里了,你记得吃啊。”

    说着,把盘子放在馒头旁边,见周老伯一直没反应,就拉着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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