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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看书斋www.5ksz.com提供的《拽住狼尾巴》90-100(第2/14页)
住她的是头巨大的黑狼,乌厌楼的真身。他睡得很沉,呼吸平缓,胸腔起伏。
她扶了扶后腰,轻轻拍了拍他,没有反应,扇了扇他的脸,还是没有反应,最后扑到他耳边,小心翼翼喊了几声他的名字。
没有半点醒的迹象。
医馆店家给的药,居然现在才起作用。
他累到维持不住人形,露出了狼身。
李乐识蹑手蹑脚放下他的尾巴,越过满地狼藉,准备去浴室收拾下自己,发现浴室比房间还乱,只得随意洗去他留下的味道,翻出两件衣裳套上。
离开浴室时,卧伏的巨狼还在睡。
她有些腿软,扶着墙小心挪到门边,偷偷开出一条缝隙往外瞧,竟然没有一个人影。
估摸是乌厌楼让侍女守卫几日不许来打扰。
还好给他灌了口下药的茶水,不然,她怕几日别想下床。
外面的天快亮了。李乐识关上房门,搀着墙慢慢往外走。
不知道雪姬去了哪,现在怎么样。乌厌斯若是真死了,她应该自由了,或许趁机跑出了城。
李乐识离开新殿,在月色无人的长廊下慢行。
弯弯绕绕走到了宫殿,本是只想看一眼,确认雪姬到底离开没。乌厌楼倘若真已夺权,绝不会留下乌厌斯的旧党。
她刚在长廊处探出脑袋,就见两道训兵身影正围在方院中,嘀嘀咕咕,似乎在议论那院的尸体该如何处理。
她认出了一人,人高马大,粗脖子黑胡子,是那天婚服店里的掌柜。竟然真是乌厌楼的人!
视线晃过,角落里,鲜血染红白衣,那姑娘面色惨白是雪姬。
李乐识愕然怔住,瞥了眼拖拽尸体整齐排放的巡兵,无声调转方向,往宫外去。
好在宵禁巡查的巡兵不多,兴许是未料到她会跑。
天色渐亮,宵禁正巧解除,巡兵换防,她顺利跑出宫城,乔装打扮用碎金收买正要出城的贸易商,坐上马车,离开街市。
作者有话说:
无
第92章 美人1
商队马车渐渐远离宫城, 李乐识撩起帘子一角回头看了最后一眼宫城方向。
与她一同缩在货仓里的女孩是商贩女儿,约莫七、八岁的摸样,扎两小鞭子, 发间编着好看的小铃铛, 活泼有趣,嘴里叼着颗木枝麦芽糖。
临时找商贩带她出城, 要不是这小姑娘见她苦苦哀求太过可怜,帮她劝了劝父亲,商贩怕是不会松口, 她也没那么容易出城。
出城关卡检查严格,李乐识这次出城才知道, 一般商贩不会轻易带人出城, 不光出城手续麻烦, 原狼王看守严密对中原有偏见,也就导致来往两地的商贩地位不高, 亦不敢惹事,所以带人, 是万不敢的,出了什么意外担不起, 十个脑袋也不够赔。
好在,新王上位, 新典没有颁布,商队又是先从西门去往古城取货, 总总因数结合下,得以顺利离开。
而她出城后,在与小姑娘交谈中,才得知商贩不带外人的事。
小姑娘名叫阿弥, 父亲是西北异族,母亲是个中原人,在常年战局不稳的边境。
她此番与父亲来西北,只是短暂停留,取货回中原售卖赚点跑路费。
商队摇摇晃晃行了几日路,到目前为止,没有任何异样,一切都非常顺利。
李乐识对西北好奇,时不时掀开帘子,看窗外的风景。
阿弥小大人摸样,拍拍李乐识肩膀,拿出嘴中的麦芽糖,“你舍不得吗?那下次我和阿爹再来西北,我叫上你。”
“你不开心,糖给你吃。”她从怀中掏出一颗麦芽糖,放她掌心,弯起眉眼,笑容明媚,“是阿爹给我买的,他不许我吃多,每次来西北只会给我买两个,回去的路特别远,坐久了嘴巴无聊。”
李乐识被她逗笑,“你把其中一个给我,那后面的路怎么办,嘴巴不会无聊吗?”
阿弥笑容灿烂,“有阿姐陪我聊天,不无聊。阿姐家在中原哪?会不会很远?很远的话,要不要我求阿爹送阿姐回家,边境那块地方有流浪族和中原山匪,阿姐一个人不安全。”
李乐识长了一副中原模样,不说出去中原的缘由,商贩没那么容易答应带她,说回家,那就情有可原了,商贩收了她的碎金,在阿弥的劝说下,松口带她结伴而行。
她摇摇头,“没事,找个地方把我放下就行。”
阿弥伸直胳膊,揽过她的肩膀,肉肉小手拍了拍,“阿姐放心,我知道你在担心阿爹带你出城的事,我阿爹很厉害的,他能一个打十个,商队的十几个阿叔都是被他打服后,跟着阿爹做手下的。”她划了划拳,翘着小下巴道:“我阿爹,不光功夫厉害,脑子也灵光,你就放心吧,你的出城手续做的天衣无缝,查不到我们的。”
她的小动作实在可爱极了,李乐识也不知怎么得,瞧着阿弥喜欢得不得了,倒不是姊妹的喜欢,像想生一个女儿那般的喜欢,这诡异的念头冒出来时,她自己都愣了下,不过以她这种性格,估计生不出来这么活泼的小太阳。
如此想着,无意识摸了摸肚子。
她和乌厌楼放纵了那么多回,好像没有哪里不适……
“阿弥,到了,下车。”
商贩的声音从门外传来,打断了李乐识的思绪。
商队停下,李乐识困惑道:“我们这是在哪?”
阿弥笑道:“行了三日路,该歇会儿了。商队每次路过,都会来街巷的小酒楼休息两日,再继续赶路。”
她兴奋牵着李乐识下车。
此处位于沙漠,与当初她入西北走的那条雪山高原不同,这里多是戈壁黄沙,街市上来往的人服饰各异,售卖的商品也各式各样,天色渐晚,蜡油烛光忽明忽暗点亮长街,黄沙滚滚,金光闪闪。
正在这时,酒楼里响起脆鼓声,金坠拨浪鼓似的叮叮啷啷作响。这动静,方从楼中传出,街坊上的人,像着魔似得,往楼中挤,只为有个好位置能喝好酒。
“快来快来,我们今天来的巧。玉奴要开始跳舞了。”阿弥两条腿跑得可快了,丢下停骆驼的商队,拉着她挤过人群,在花毯边找了两个编织垫,抓住她挤到最前排,‘啪’一下甩地上,摁着她坐下。
李乐识脑袋发懵,瞧了眼周围环境,楼中大厅之中座无虚席,比起宫殿的精致繁华,黄沙之地更豪迈原始,石雕壁画,兽头白骨,在沙漠用实木建房装饰,定然是这儿最有钱的地方。
火烛挂在壁端闪烁,楼顶侧壁镂空的石缝里吹进夜晚凉风,挂在梁上的红纱与铃铛被吹得雀跃。迷离的红纱掠过暖黄的烛光,在夜晚下,这是最适合喝酒的地方。
西北异族一个两个长得五大三粗,大多数席地而坐,手中拿着银酒壶连杯子都省了,仰头就灌,众人举着酒壶兴奋吹着口哨。
几位身着纱裙的姑娘,甩动手鼓,引客入内。
李乐识疑惑道:“玉奴?”
阿弥道:“才不是,玉奴是格拉木最漂亮的美人。”
李乐识:“格拉木?”
阿弥:“就是这座全西北最大的沙城。”
‘呤呤呤……’
脆耳的铃铛声从昏暗的角落传来。
来人上身赤。裸缠满金链,下身是半透的纱质胡裤,乌黑亮丽的卷发别着白纱,鎏金遮面,从手腕到脚腕戴满漂亮的金铃铛,皮肤在暗沉红光中,显得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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