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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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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经解开了手,穿回背心,抱着枕头又睡着了。

    秦寺羽睡不踏实,Aston一靠近床边他就再次醒过来了。

    “可乐已经买回来了。”Aston说,“你这里有开瓶器吗。”

    “厨房里有。”秦寺羽声音沙哑,“灶台边上那个抽屉。”

    “好。”

    Aston走进厨房洗了个手,打开抽屉翻了几下,发现一个老旧的开瓶器,也不知道是哪一任公寓租客留下来的,但已经被洗到发亮。

    厨房里面整洁明净还透着温馨,应该也是秦寺羽平日里在收拾维护的。

    Aston又洗了一下开瓶器,拿回客厅,拎起桌上的可乐,“啪”地一下轻松起开。

    可乐竟然汹涌而出,争相汩汩地冒出来。

    Aston没太想到可乐已经躁动至此,但他反应快,迅速地将右手修长的中指插进瓶子、堵住瓶口,只露出一道狭窄的缝,等到气体释放出得差不多了,瓶里可乐才缓缓地又退下去。

    Aston拔出手指,整根手指都被弄脏了,他用另外的几根手指捏着瓶身递过去,问:“现在还想喝吗?”

    “没事。”秦寺羽撑起上身。

    Aston中指尖一颗水珠即将滴落,秦寺羽看着它。

    发现对方的目光后,Aston也同样望向它。

    空气好像凝滞几秒,那颗水珠却真的就要滴下来了,它悬在指尖,鼓鼓胀胀,危危险险、摇摇欲坠将落不落的。

    可能因为烧糊涂了清醒不了,可能因为秦寺羽怕对方指尖那滴可乐等一下真落在床单上——也不知道能洗净吗,也可能因为秦寺羽其实就是迷恋对方那长长的中指指节,又或者秦寺羽又在找理由去碰碰他,总之,在那水珠即将滴落时,秦寺羽就凑上去,舌尖一勾,给舔掉了。轻轻地。

    Aston只感到一点柔软,手指尖酥酥麻麻的。

    两个人对视半晌,瓶子被放回桌上,指尖又要落下一颗。

    Aston垂着眸子,呼吸缓慢,他食指叩叩秦寺羽的下唇瓣,将中指尖悬停于唇前,秦寺羽知道意思,便敛下眼睛,又再一次给舔掉了。

    而后中指终于进入口腔,Aston站在床前,敛着眸子,探入手指拨弄对方的舌尖。秦寺羽则敛着眸子,含咬着,吮吸着,舌尖绕过口中手指,把那点糖全舔干净了。

    Aston抽出手指时他还轻轻咬着对方。

    Aston抽出手指,在床前半蹲下来。他的指尖放在床单上,上面闪着光泽。

    两人目光如蔓藤般交错、缠绕。

    刚才也是有理由的吗?

    担心可乐脏了床单?

    真的需要舔掉吗?

    需要的吧。

    温度很高,脸还在烧,秦寺羽略上挑的眼尾和微打开的眼睑尤其明显,两个人在很近的一个距离看了对方很久很久。

    眼瞳、鼻梁、嘴唇。

    秦寺羽唇动了一下,但知道自己需要克制,又闭起来了。

    他们凝视对方的唇,时而凝望对方的眼。

    一个眼睛是黑色的,一个眼睛是蓝色的,一个像深渊,一个似大海,总是在引人纵身跃进去,连命都搭在里头。

    Aston看他的唇,秦寺羽好几次都忍不了的张开一点,露出唇珠,紧接着又合上唇缝。

    Aston知道自己想做什么,他想吮吸、逗弄那颗唇珠,但……不可以。

    那就真的过界了。

    Aston问秦寺羽:“甜吗?”

    是指可乐吗?秦寺羽说:“甜的。”

    Aston闭闭眼睛,终于倏地站起身,将可乐瓶递给秦寺羽,说:“你刚才说想要的。”

    “嗯。”

    “桌上还有感冒的药。我顺便也买了一点面包点心,感觉好了就吃一点吧。”

    秦寺羽又看他的眼睛:“好。”

    因为正撑着上身,被子略滑下一点,一边肩膀露出来,连那一侧背心肩带都垂落在了胳膊上。秦寺羽那边肩上的突起部分更加明显,锁骨也是,凹陷明显。他皮肤白,被像这样扬着脖子仰视着,Aston真想按住他肩,按在床上,分开他两腿,让他顷刻扬起颈子痛哭失声。

    可Aston就只是说:“那你继续睡一会儿,我明天再过来看你。”

    “……谢谢。”

    Aston离开以后秦寺羽靠在墙上喝冰可乐。他身上好热,内里也热,明明是在喝冰可乐,可冰可乐进入胃肠,脏器却好像全部都灼烧起来般,要烧成灰。

    …………

    感冒其实好得很快,第二天秦寺羽就已经可以下床了,Aston到的时候他正在收拾东西呢。

    此时马上要到夏天,桌前窗子开着,纱窗前还挂了一串他自己做的“风铃”。

    一根树枝被横过来吊在窗前,树枝垂下一些丝线,其中一些丝线下面系着一枚枯黄树叶,或是枫叶,或是银杏,树叶根部有个小孔,丝线柔柔穿过去,将树叶给吊起来,树叶上面坠上一颗小红果;另外一些丝线下面则吊着一个橡果之类的,橡果顶端也打了小孔,走丝线。风一吹,这串“风铃”便轻轻晃动。

    他总是能自得其乐。

    身上也总是有一种劳动的光彩。

    他的东西摊在桌上,他在一样样归拢起来。

    刚洗过了澡,在窗前的阳光当中他的黑发柔顺光滑。

    Aston捏起昨天起开了的可乐瓶盖,相帮他:“这个东西可以扔了吧?”

    秦寺羽“唰”地一下转过脑袋瞪他:“日子不要过了吗?这个可以卖钱的!”

    Aston:“…………”

    十分钟后,差不多拾掇完毕了,Aston见桌子上放着一只……像婚纱上的薄纱手套,便拿在手里,问:“这东西又是什么?”

    秦寺羽看了一眼,顿了一下:“哦,上星期吧,唐人街的一个邻居开了一家西式婚纱店——”

    二代华人开始长大,年轻一代男女比例比此前已平衡许多,华埠渐渐有了“婚礼”,热闹极了,要知道,在过去的几十年里,大家只能回中国去找媳妇。

    而且现在,新郎新娘如果都是在旧金山出生的,往往会穿西式婚纱,在教堂里举办婚礼,再在华埠的酒楼里面安排婚宴,搞混搭。

    如果新郎新娘仍然是在中国出生的,则基本还是办中式婚礼、穿中式喜服。

    Aston疑惑问:“所以呢?”

    秦寺羽继续解释:“那家店呢,邀请素玉拍了广告……拿出来了好漂亮的一套婚纱。”

    在唐人街的女孩中,林素玉可谓偶像了。她漂亮,还念耶鲁,要当律师。这美丽的婚纱一穿真可能能带动销量。

    Aston又:“然后呢?”

    “但——”秦寺羽笑了,“这个手套太太太长了,指尖布料全瘪下去了,它最漂亮,但断码了。大家其实都不知道……”

    他笑意更甚:“素玉的手并非那种修长漂亮的类型,而是短短的可爱的。他们之后找了两个别的女孩试戴手套,但店家还是不大满意。那个时候素玉就说她哥应该能混过去。”

    Aston挑挑眉毛。

    秦寺羽把那手套戴在手上,还真的是正正好好。因为手套是薄纱的,半遮半掩,也不太能瞧出来里头其实是男人的手,只感到手指很长,骨节分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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