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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看书斋www.5ksz.com提供的《简单罗曼史》50-60(第21/26页)
晚宴不算多么豪华,前菜是熏火腿卷与鸡肝酱吐司片,汤是鸡肉蔬菜汤,沙拉是经典凯撒沙拉,主菜是烤牛肉或烤鳕鱼,配烤土豆与烤豆角。
背景音乐舒缓悠扬,等到晚宴接近尾声时新娘妈妈端出一个三层的婚礼蛋糕,在宾客的掌声当中新人夫妻挽着胳膊走到前面,拿起刀,新娘两手握着刀柄,新郎则握着她手,缓缓落下第一刀。
蛋糕被分给众人。
秦寺羽端着盘子吃了一口,竟然感觉有一点苦。
可旁边的女孩都说:“哇,好甜啊!真好吃!”
秦寺羽又吃了一点,依然没有尝出什么甜的味道。
秦寺羽与旁边的一个女生聊了几句,挺绅士地帮了个忙。女孩的鞋是磨脚的,秦寺羽便跟Brown教授拿了一片创可贴。
那个女孩听说他也是伯克利的,问:“那你知道那个男人,叫什么吗?是什么人?他切鳕鱼的那个姿势跟别人都完全不同。”
她说的人又是Aston,Aston总是能俘获目光。这个年代的女孩极少主动提起男性,这不淑女,可Aston就总是能让别人放下脸面去问一句。
“知道。”秦寺羽说,“叫Kingsley Aston。”
说这名字时,他的声音竟然发抖,他惊了一秒,清清嗓子掩饰自己,假装刚才是甜到了。
“哦。”所幸女孩并未在意,找补了句,“好像……其实,好多人在注意他。”
秦寺羽说:“哦。”
甜品吃完,Brown教授与女儿先跳开场舞。
两个人在草坪上缓缓地跳了一曲,音乐声落,宾客们也纷纷入场,在草坪上随起了舞。
秦寺羽注意到好几个人鼓起勇气去邀请Aston,却无一例外,都被拒绝了。
Aston很冷漠,有一些他认识的坐到旁边来打招呼,对祝贺他击剑比赛拿冠军的,或祝贺他收购成功轰动业界的,他就颔一下首说谢谢,也不多话。他从不失礼,目光专注,回答认真,但总是有距离感。
秦寺羽身边那个白人女孩跳过几轮回来休息,她颇受欢迎,跟好几个白人男孩都跳过了舞,虽然Aston也拒绝了她。也许因为性格善良,她问秦寺羽:“你就一直坐在这里吗?”
她其实在暗示秦寺羽,如果秦寺羽想下去跳,邀请她下,她可以配合,那秦寺羽就不需要一直尴尬地坐在这里了,甚至还会在同学前非常有面子。
“Thank you.”秦寺羽感谢了她,说,“But I am alright.”
他拒绝了,而后,也不知道怎么回事,拒绝之后他竟然转过目光,看了眼Aston。
Aston也在观察他,见秦寺羽看过来,他移回目光,喝了一口手里的酒。
“你,”白人女孩问秦寺羽,“不会跳舞吗?”
“那倒不是。”秦寺羽笑笑,“我也会跳的。”
曾经不会,现在却会。
好奇怪啊,秦寺羽想:是那个“每个人都希望跟他跳一支舞,他却拒绝每个人”的,耐心、仔细、一点点地教会他的——教他这个谁都认为“没什么人想要理会”的。
他俩这样,Endicott Cliff先看不下去了,他拍拍好友的肩膀,说:“Kingsley,你出来一下。”
Aston跟着对方从侧面走出后院,站在树下,Cliff说:“Kingsley,你太在意他了。太明显了。他接不接花、跳不跳舞,你都在看。聊天永远聊到半截你就开始心不在焉。这样不行。好几个月了,你一直都——该往前面走了吧。”
Cliff知道他的朋友一向淡情,对任何东西的感情都很淡薄,不管曾经多喜欢某样东西,都说不要就不要了。
Aston移过眼珠,看着好友。
“我承认,”花花公子Cliff又说,“Sean确实非常漂亮,我以前也并不知道华人可以这么漂亮。他身上是有种魅力。这个年纪荷尔蒙作一下祟也很正常,但漂亮的人总归还有,前提是肯move on 。”
Aston没说话。
“Kingsley,”Cliff又道:“我知道你很失望——”
“我吗,”Aston重复了遍:“失望?”
他知道,对于他们这个阶层、这个身份来说,“失望”一下就不得了了。
永远如此。
但他并不是失望,而是——
“Endicott,”Aston眼珠冰蓝,他目光很深,说:“如果我说我深爱他,不是别的,是爱,你会认为我疯了吗。”
Cliff震惊了下,他的眼瞳蓦地睁大。
Aston又平静地道:“这一辈子仅此一次。我从未对其他的任何人产生过任何一点爱意。以前没有过,以后也不会有。所以我很痛苦。”
不是失望,而是巨大的、深切的痛苦。
巨大的、已经要压垮他的痛苦。
他此生情感都是麻木的,然而遇到Sean以后——
是浓烈得到了极致的一种感情。
“可,”即使出于震惊当中,Cliff也斟酌着道,“可Sean他想保护自己。”
“不。”Aston随手摘下一朵树上的花,拿在手里看着,“他是想保护我。”
“……”Cliff问,“你怎么知道?”
Aston好像回答了又好像并没有:“我当然知道。”
他们没真正在一起一天过,可他了解他。
半晌后,似乎也不想让朋友担心太多,Aston扔掉了花,手抄进兜里,再一次平静地道:“麻烦你跟Brown教授说一声儿,我先回去了。”
第59章 共生
与Aston结束以后, 秦寺羽感到自己好像是分裂的。
一方面他浑浑噩噩,像戴面具的游魂,而另一方面, 他自己的工作、学业好像还更应手了。
专业申请被通过, 到了春季, 秦寺羽就开始选择专业课上。
专业课上, 作为一个做过许多准备才进去的人, 他表现极好。
同时,因为想把自己的注意力从感情上移开一点,他还更加努力了, 天天或者泡在图书里或者泡在实验室里。每份作业、每个实验他都做到堪称完美。
他手巧,又很认真,才一进生化专业,实验课的那个教授就喊秦寺羽进课题组打个下手帮帮忙。
教授也在赶时髦研究病毒, 因此需要培养细胞。可这年代并无抗生素,细胞组织污染厉害,总几天就一个不剩死到精光,跟学生们发脾气也用处不大, 课题进展缓慢, 现在他突然发现秦寺羽, 便忙不迭地招至麾下,叫秦寺羽负责培养, 注意卫生、保持干净。
结果, 秦寺羽进实验室第一天养的细胞就活了足足两个星期。
教授实在兴奋异常,也信心满满。
他的名气算非常大,论文全都是顶刊,经常能真正引起讨论甚至是促进行业。秦寺羽知道, 如果能跟这个教授做做项目、发表论文,甚至得到他的推荐,毕业后……进顶尖的医学院就再也不是幻想而已了。
睡眠的话,晚上偶尔吃一点药,也还好。
至于医院那份工作,他好像也更加自如了。
医生、护士都已不再把秦寺羽当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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