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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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着领带夹:“这——”

    牌子他是认识的,对他自己算便宜货,但对秦寺羽却绝对是奢侈品。

    “我——”秦寺羽的脸颊微红,“因为是要送给你的,我也走进大商场了!一个人进大商场呢。”

    “Seany……”

    “放心,”秦寺羽又说,“我提前半年就在准备了。每周只比之前多干一点点,四个小时左右吧。”

    Aston只垂着眸子看领带夹。

    他的礼物。

    他想起刚刚认识对方时曾反复地幻想过:被一个人倾尽全力地珍惜对待,是什么感觉?

    他的心脏又胀又酸。

    秦寺羽真没什么钱了,可Aston的生日这天他又不想花对方钱,就提前几天订了一间比较便宜、貌似不错、实则很坑的小旅馆。

    房间很小,破破旧旧的,幸好干净。

    秦寺羽躺在床上,轻轻地说:“对不起——”

    Aston却并未回答,他将领带夹从自己的胸前位置摘下来,轻轻别在秦寺羽的黑发上,去吻他。

    Aston的食指插入秦寺羽的口腔,搅动起来,等秦寺羽知道节奏了,就换成自己的舌。

    他们两人彻夜欢爱。

    旅馆墙壁太薄,隔不了音,被发现就完蛋了,Aston将指节放进秦寺羽的齿列里,让秦寺羽咬他的手,秦寺羽是并不想咬的,但太难受了,根本不受大脑控制,先是他将Aston的手指咬出了血,尝到了腥。

    Aston并不恼,还停下来,问:“Seany,我把这牙印纹在手上,好吗?”

    “不好。”秦寺羽眼泪汪汪的,伸出舌头舔那伤口,说,“Kingsy,我绝不想伤害你。如果这样,每次见到我会愧疚。”

    说完,秦寺羽不受控制,咬出最最狠的一下。

    很神奇地,两个人都有偶尔的控制欲,也都有偶尔的被控制欲,既想拥有对方,又想属于对方。被操控时他们都不感到折辱,秦寺羽好喜欢被这个人照顾,甚至也好喜欢被这个人操控,全身心地相信他,把自己也交给他。

    他最喜欢在情迷时Aston敛起的蓝眸,里面的大海全都涣散了。

    好像他会永远地爱自己,直到世界上的大海也消失那天。

    而第二次,两个人细细地来。

    他们两个常常这样。

    他们抱在一起,过一阵子,Aston就停下来,忍耐自己,也制止对方,他们细细地接一个吻。

    而后对彼此的渴望一次次叠加,一次次堆积。

    人们总说同性恋是欲望的奴隶,可对于他们,重要的从不是欲望,而是爱情,他们总在告诉对方这一点。

    最后床单又是皱巴巴的。

    “Seany,”做完后Aston抱着秦寺羽,头埋在他肩颈上,说:“下次不要买这些了。对我……一个就已经足够了。”

    秦寺羽也回抱对方,说:“好哦。”

    一直做到天蒙蒙亮,两个人才睡过去。

    旅馆墙壁真的太薄,好像才过两三个小时,秦寺羽就被隔壁的说话声给吵醒了。

    睁开眼睛,秦寺羽发现怀里的Aston也微皱着眉头。

    见他这样,秦寺羽突然间就难过起来。

    他现在犹记得自己头几次见Aston时,也就是1932年那时,对方那样高高在上。

    衣着华美,气质高贵,可现在……却在一个老老旧旧破破烂烂的旅馆里面过生日,还是工作后的第一个生日,跟个男人做一夜的爱。

    当时的他,竟然因为自己“堕落”至此。

    正难过着,Aston就睁开眼了睛。

    才刚刚一见秦寺羽Aston就微笑起来,抱着秦寺羽,在他两边的锁骨肩蹭了蹭头,甜蜜地道:“Seany,我觉得自己好幸福。”

    一瞬间,秦寺羽的两边眼底又微微地湿润起来。

    ……

    生日这天起,Aston一直都戴着那日秦寺羽送的领带夹,从不更换,不论西装衬衫与领带是什么颜色和款式,都不更换,而每天回到家后就放在一个丝绒盒子里。

    也曾经有过些人,见Aston的领带夹便宜了些,“配不上”,或者认为它不适合某些颜色的领带,便拍马屁地送他一只,却无一例外被Aston保持原封退回去了,说:“我不需要新领带夹。”

    久而久之,每个人都明白了:他只喜欢他那一个领带夹。

    就那一个。

    第64章 时光(二)

    在一起的第三年, 1936年初,秦寺羽正式进入旧金山的医学院。

    经济困难,学校竟还发给了他一点点的奖学金。在这样的一个年代, 生物系的几个教授, 比如昆虫领域的Watston教授和病毒领域的Carlson教授, 与医院的几个医生, 包括外科的Sterling医生和内科的Spivey医生, 都大力推荐秦寺羽这样一个华人学生,可以说是极其罕见的。

    比较令秦寺羽惊讶的又是Sterling医生的那封信。

    这次不是就一句话了,它足足有……呃, 两段话。

    第一段的第一句是:【在我眼里,合作的Sean Chin是位品格高尚的人。】

    秦寺羽这才发现,自己曾经做过的事Sterling医生全记在心里,包括给无名的黑人遗体擦洗身体、整好衣服。

    而第二段的第一句秦寺羽就比较熟悉了, 是【他可以救很多的人】,跟他大二选专业时推荐的话是一样的。

    Sterling又举出很多例子,比如查阅资料帮确诊为梅毒的人发现真相,等等等等。

    最后一句Sterling医生写:【我感到自己从他那里其实同样学到很多。】

    秦寺羽请医院里其他一些医生护士在推荐信的背面签了名字, 算作背书。第一位是护士长, 第二位是——

    学院里的几位教授则大力夸赞秦寺羽, 包括他的学习能力以及他的研究能力。

    实验课的Carlson教授在名气上是最大的,他写了一下秦寺羽解决问题的本事, 举了例子, 说,进实验室的第一周,其他人都养不活的生物细胞,他养活了。其他学生按照书里给的步骤去做事, 但秦寺羽却详细记录每一天的观察结果,包括细胞是从哪时开始死的、是从哪里开始死的,总结规律,做出改变,最后发现恒温箱里放培养皿和温度计的那两个地方是有温差的、需要调整。当时秦寺羽告诉他:死最慢的那一盘一直都是跟温度计距离最近的那一盘,而死最快的,总是跟温度计距离最远的那一盘。

    有奖学金,还在实验室帮教授忙,同时之前的几年也攒下来了不少学费,有600块,秦寺羽终于不用忙忙碌碌打很多工了。

    于是,36年起,二人就同在旧金山。一个工作,一个上学,这样一来方便许多,Aston不需要出差时,他们每天都会回“家”,也每天都会见面。

    此时Aston工作已经满了一年。他一年就升了两级,从办事员到分析师,再到主管。

    当主管后Aston就独立负责发行某种债券。

    那一阵子他非常忙,经常需要出差,秦寺羽知道这个是Kingsy首次负责项目,也担心对方,想帮对方,而后——

    他莫名地又开始打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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