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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第 11 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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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班最英俊那两个,偶遇温简就有三次。温简近来也不宅家里了,散学后总是往迷踪崖那边方向走,以至于迷踪崖的优美风景最近成了弟子们的新宠。

    这些弟子,宋时瑾的观感,有多半都为了来偶遇温简,至少男弟子是如此。

    其中除了外宗那些权贵男弟子,学宫高年级的男弟子也不少爱来迷踪崖散心,回程总有一两人说笑着跟温简回来。

    温简的态度都是淡淡的,不怎么搭理这些弟子。黄少清这个‘一见钟情者’却反倒只出现了两次,一次给温简送了一柄剑,一次给温简送了一些好吃的香烤顶级灵兽肉。

    那灵兽肉香味扑鼻,红汪汪的辣油裹着,色香味俱全,给宋时瑾都差点馋迷糊了。这是山下宁和城最贵的酒楼醉仙楼的招牌菜,贼贵。她长这么大,也就吃过两次。

    温简没要那柄剑,但这灵兽肉倒是接了。因此黄少清十分开心,走的时候飞纵的云彩穿过雨雾,如柳絮一般轻盈飞散。

    温简捧着荷叶包裹的灵兽肉回来时,也嘴角微勾。

    宋时瑾当时觉得,这一对只怕是成了。结果第二天清早,她就看见温简将灵兽肉原封不动埋在牡丹花根下。她一口都没吃。

    还因为被宋时瑾撞破了,而显得有几分局促。

    宋时瑾只当没看见,阵法转移,瞬间来到学宫。

    今天起来个大早,主要原因,藏书楼领的任务,刚巧今早开始,为期一个月,每天早晨和黄昏执勤半个时辰。早晨执勤时间赶在开始上课前半个时辰,时间上刚刚好。

    宋时瑾到竹林藏书楼时,只有一位须发皆白的张长老在执勤。

    正是那日在梅林收拾院子的老者。

    这会儿,戚宁砚居然先到了,他正在二楼整理书卷,见到她时,不过朝下微微望了一眼,然后居然默默勾唇笑了笑,那笑意看着就有几分不同寻常。

    很快,宋时瑾在张长老的带领下,知道怎么处理梅林的防冻时。

    她就知道戚宁砚在笑什么了。

    这种梅树防冻跟后世树干涂白剂大差不差,为了防冻和治虫。但这个白泥浆却奇臭无比,仿佛烂了几百年的臭鱼烂虾,哪怕臭名昭著的鲱鱼罐头也只能做弟弟。

    宋时瑾按照张长老的配方调配好泥浆,立即差点被那股奇怪的臭味给熏吐过去。张长老在一旁眯着一双清亮的眼睛,笑意盎然。

    仿佛在等她丢下这罐子就跑,还笑着说。“这不是你这种娇滴滴的小姑娘该干的活。”

    然而,竹林藏书楼就招收两个执勤弟子,一个整理园林,一个整理藏书。宋时瑾没得选。

    她拧着牙齿笑着说:“还好还好,我不是那种娇贵的人。长老,您先回去歇着,我去给梅树刷根了。”

    “去吧去吧。慢慢来不要紧,每天刷三十株梅树就够了。”

    老张笑着回藏书楼,没一会就听到梅林传来少女的干呕声,不觉笑了。

    他也不知道这娇嫩得像朵小花的小姑娘为何一定要来受这个苦,不过看到楼上,此时在后窗边那冷漠少年忽然眉眼含笑的模样,他瞬间有所猜测。

    “这两个小家伙眉来眼去的……有意思,有意思。”

    少年慕艾,大约就是如此了。

    估计是少女追逐这位少年而来,梅林里时不时传来的干呕声就是佐证。要不然,哪个少女愿意吃这种苦。

    等过了一炷香时间,那少年收拾完书卷从二楼下来请示。

    “长老,弟子能否去梅园散散心。”

    散心是假,估计是帮那少女的。老张心底暗笑,面上不动声色,摆摆手。“去吧去吧。”随即放开封印。

    只见那少年果然不是什么散心,径直就往少女的方向走去。

    张长老暗笑,原来是互相钟情的一对儿,今年这执勤的两个小娃娃,倒是能给他添一乐。

    宋时瑾在院子里苦哈哈刷臭不可闻的白泥浆,要不是为了那块白青剑石,唉,她可能早就放弃这个任务,不遭这个罪。

    她也不是吃不了苦的人,但这臭味实在过于提神醒脑,属实难以忍耐。它不只是臭那么简单,它甚至刺激神经,一炷香时间,她只刷了十颗梅花树,但干呕了有三十次,眼泪也被刺激得哗啦啦流下好几十行。

    而这梅园,少说一千株梅树。

    黄玉葫芦提示的地点就只有梅林两个字,具体在梅林哪个方位,不提供。哪一颗梅花树才是需要被点中的幸运者,那只有天知道。

    呕~

    她干呕一声,眼见着一双束腿黑裤的笔直双腿靠近。不用回头就知道是戚宁砚,这里也没其他身轻体健的少年郎。

    这小子背着手走过来,在她旁边站了站,又退了一步。

    然后问。“臭吗?”

    宋时瑾甚至不想搭理他。“你觉得呢?”她故意换了一棵树,就站在戚宁砚身旁。试图与他同臭。

    戚宁砚这次没动,而是就那么看着她刷了一株树。

    然后才道:“看来接任务时,你一定不知道这种白泥浆很臭。”他的语气尾音上钩,明显十分愉悦。

    在见到宋时瑾停顿下来,握刷的手背青筋冒起来的时候。

    他的笑声就低低地溢了出来,那笑声,要多恶劣就有多恶劣。

    宋时瑾承认自己对修真界的很多事还是很土狗,知道得太少,否则,她不会目的性那么强地直奔梅林这个任务,而不是选择整理书籍,顺便来散个步的这种曲折式道路。

    但这小子故意这么来气人,属实不是好人。

    这种时候,所谓独苦苦不如众苦苦,看得出来,戚宁砚的目的地也是梅林,那这种苦不让她一个人吃。

    “我们是不是同班同学?”宋时瑾当即就问。

    “是。”戚宁砚答得很快。

    “那我们算不算朋友?”

    这次戚宁砚黑亮视线微微瞥了她一眼,才点点头。“算。”

    “那么朋友有难,是不是该两肋插刀,同甘共苦。”

    宋时瑾把刷子递过去给戚宁砚,他居然还不接。

    她便用力抓住他手腕,把刷子焊在他手中。这却遭来一个严厉的盯视,那小子视线盯住她握住他手腕的手,然后又斥责的神色狠狠瞪过来,并且飞快将手腕用力扯出去。

    是是是,男主才有的不能被碰触的通病。

    宋时瑾早猜出这小子有这种毛病,因此不以为意。她转身去拿了一个新刷子,和一桶新泥浆回来,发现戚宁砚已经在默默刷梅树根。

    有些人做任何事的姿态就是会深具美感,戚宁砚就是这种人。他只是简单的劳作,身体线条感也极为优美流畅。

    当然主要是他的灵力运用非常精准。这种刷白泥的动作,还需要用到灵力才能将泥浆均匀铺展开来。

    这就是宋时瑾弄了半天只刷了十颗树的缘故,她的灵力控制还没那么精准。

    但戚宁砚却仿佛天生懂得每一丝灵力的精细控制,刷一个臭烘烘的泥浆,硬是给他刷出美感来了。

    实在让人不服不行。

    宋时瑾认真看了一会他的灵力运用,再自己刷梅树根时,果然流畅了许多。心底不得不感慨,有些人天生就是很会做事。戚宁砚这种估计放后世,也能成为打工皇帝。

    但是,呕——!

    她又干呕了一声,戚宁砚就在一旁又低声笑了出来。他倒是从头至尾,没半点被臭到的模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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