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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都简单一点,现在的日子就已经很好了。我没有那么大的雄心壮志,也不想像你一样,成为世界首富那样的人。看到你忙碌,我的确会很心疼,但我知道自己大概是什么天赋水平。我过去帮你的忙,说不定你会更忙。”

    裴斯文难得反驳我:“你自己都没有试过,怎么知道自己做不到?”

    我回了他一句:“一件事如果有99.99%的可能做不到,那我为什么要去拼那个0.01%?再说,现在这种情况,既然你都说了,你赚的钱可以给我花,那你的东西就是我的,我没必要去争那么多。我的精力想多放在享受生活上,让我当条咸鱼,好不好?”

    裴斯文叹了口气,他看出了我在这些事情上的态度,没再劝我到裴家总部任职,反倒是劝我去读书。

    他说:“或许你可以去读个博士。”

    然后我就指了指我正在用的这台电脑,说:“我周一到周五还是要工作的,等那个园区装修好之后,我还要每天去上班。现在去读博士的话,那周末我也陪不了你了。”

    裴斯文还是会劝我,他说:“你去读一读吧,工作如果太困难,我可以抽空帮你做一部分。”

    我瞥了他一眼,表达出对这个提议的强烈不满,又对他说:“那万一我又被世界重置记忆和关系,这个博士是不是就白读了?”

    裴斯文思考了一会儿,他说:“我觉得你应该不会白读。因为按照目前查出来的这些细枝末节来看,世界意志在重置的时候,还是保留了你的学历的。所以我想,你再去读,也没有什么问题,读了就是自己的。”

    “好吧。”

    裴斯文这么说了,在接下来的日子里,我也开始研究相关信息,准备接着去读书。毕竟生活可能不只是谈恋爱这一件事,还是要去过好自己的人生的。

    事情一点一点地做,日子一天一天向前走,裴斯文的伤也一天比一天好。

    他除了给我零花钱、给我家用之外,又往我名下转了好几套房产,转了十几辆豪车。

    其实在我的记忆里,我是不会开车的,但裴斯文让我试一试,我又发现自己竟然会开车了,于是还去考了一个驾照。

    但我还是不太敢开裴斯文那些豪车,总觉得有的速度太快,有的太过张扬。裴斯文也惯着我,我不喜欢豪车的话,他就会给我买一些低调的的小车。我开这些车,还觉得挺自在的,后来就开着小车去上班。

    是的,在裴斯文的腿好了的时候,我也要去上班了。

    裴斯文其实用很隐晦的语言暗示过,我可以不去上班,他完全可以给我在集团里安排一个虚职,我甚至不太用上班,没必要那么劳累。

    但我拒绝了,我希望世界意志在下次重置我记忆的时候,最好还是别给我换工作、继续保留我的工龄吧。

    裴斯文无法劝说我,但他到底还是用了些心思,在他收购了我的公司之后,直接大笔一挥,把我的公司迁到了我们家附近,以至于我每天上班,出了庄园之后,车程可能也就15分钟。

    他事情做得妥帖,搬家后给全体员工安排了宿舍和租房补贴的二选一,大家都对搬家这个安排没什么怨念。但我多少还是有点心虚,觉得自己有点像被裴斯文养着的金丝雀。

    后来又觉得不太对,以前的金丝雀好像不用上班,现在的金丝雀却还要上班。

    我大抵是自己给自己找罪受呢,但我还是不愿意做一个天天在家里等他回来的“贵夫”——

    从我和裴斯文再次相逢,到他受伤入院,再到出院之后又养伤,不知不觉中已经过了小半年的时光。

    一眨眼,也是秋风萧瑟,马上就要凛冬将至了。

    裴斯文常用的那条围巾有些旧了。

    其实我们都猜这条围巾是我当时给他织的,但我们谁都没有说破。

    只是有一天我上网刷视频,又刷到了织围巾的单品推荐,我想了想,下单了相关的东西,准备给裴斯文重新织上一条。

    当然,其实我也有点害怕,怕等织完这条围巾,我们两个人又失忆了。

    但也不能总被这些恐惧裹挟着,我甚至有些破罐子破摔了。

    不就是失忆吗?不管是他失忆,还是我失忆,还是我们两个都失忆,我们总会再相逢的。

    但即使我们要离开,裴斯文今年冬天总不能还常常系着那条旧围巾——他也是固执,给他买别的围巾,他竟然也不爱戴,只偏爱那条我曾经给他织过的。

    裴斯文下班回家时,发现我正在织围巾。他盯着我看了很久,然后说:“复查的结果出来了,我的病好得差不多了。”

    我手上的动作一顿,偏过头看他,我说:“明天可是工作日。”

    裴斯文抬手松了松领带:“后天是周五,天气有些凉了,或许分开睡不是一个好的选择。”

    这话就是挑明了。我低下头继续织手里的围巾,对他说:“但是,我睡惯了我的床了。”

    他踱步走过来,身影笼罩在我的身上。我猜他有点不高兴,但我很从容地说完了后半句话。

    “裴斯文,我是睡惯了我的床了,不想搬到你那间去。你要是想一起睡的话,就换你搬过来吧。”

    裴斯文轻笑出声,过了几秒钟,他说了一声“好啊”。

    作者有话说:

    上一章略调整了一下词语

    第67章

    明明后天才是星期五, 裴斯文当天晚上就迫不及待地要搬过来。

    这让我产生了一种很微妙的错觉——可能在裴斯文心中,和我做最亲密的事情是一个重要的目标,但跟我同床共枕, 是比和我发生亲密关系更重要的目标。

    爱一个人当然会对对方产生欲望, 但是, 当很爱很爱一个人的时候, 就会愿意适当地收敛他的欲望——我总能在细枝末节当中察觉到裴斯文对我的特殊心意。

    好吧,其实我是在胡思乱想, 因为我的记忆里就没有跟一个大男人同床共枕过, 这种体验让我觉得有些新奇。

    但是一想到我们在一起躺了几天之后, 就要发生那种亲密关系,又会产生一种既期待又忐忑的感觉。

    我的手指摩挲着自己手上的戒指,这时候, 我又觉得我们之前还是太快了, 或者说, 我们之间缺乏一种仪式感。

    然后我就开始想, 我的思维方式实在是太传统了。

    要什么仪式感呢?是要办一场盛大的婚礼,还是要办一场盛大的宴会,然后向所有人都昭告我们之间的关系?

    这对现在的我们来说有点太招摇,也有点太尴尬了。

    现在其实就已经很好了, 我们是彼此相爱的关系,在这种前提下,更进一步的话,也是一件很自然而然的事吧。

    可能因为我总在摸我的戒指, 裴斯文盯着我看了一会儿, 拍了拍我,凑到我的耳边, 问我:“要不要换个大的?”

    我没有在第一时间否定这个方案,裴斯文眨了一下眼睛,他说:“好的,我知道了。”

    我有点懵,问他:“你知道什么了?”

    裴斯文用手摸了摸我的头发,很暧昧的那种方式。

    他说:“我知道怎么能让你开心一点了。”

    我大概有所猜测,但是很神奇的是,我也没有跟裴斯文说“你不要这么做了”。

    不止没有这么说,我心里还有一点小小的期待。

    当然,也不是我的物欲突然就爆发了,可能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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