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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看书斋www.5ksz.com提供的《妄恋共感》(四)地上地(第4/5页)
到他嘴边,他又允许他在他身边多待上三天。
终选当天下午,何煜呈旁边坐着一个设计师和一个摄影师,都是业内的顶尖。他是时候摒除偏见,能站在这里的模特没有大路货,他只是太早就吃过了那个最好的,胃口被养得极高,往下看的时候只觉得人人都平庸平等。
设计师有他的严苛标准,他让模特走上前,再走回去,头肩比都要挑剔。不是好不好,是合不合适。他和摄影师讨论很久,这时一位形象代表姗姗来迟,坐到何煜呈左侧当最后一位面试官。又是那位Elmer——他一脸很烦的样子在翻简历,时不时抬头看一眼真人。“这里面要选几个出来?”他问何煜呈。
童圣延这一次算是替徐翼宣来的,徐翼宣突然很忙,连跑了五个通告,回家后钻进被子里就不想出来,无关紧要的行程就由他来替上。他在这里看到何煜呈,第一反应是骄傲。徐翼宣之前两年的代言人合同不白签,本事大过天,大人物必须买他的面子,鸡犬都能升天。
从半年前那场秀出来之后,童圣延也是第一次见何煜呈,他现在坐在这里,更是比当时有过之无不及的精英相。他再次确认,对这种人他还是喜欢不起来。优雅、彬彬有礼、体面至极,好好一个人在华尔街待上一星期再出来就是他这样的,人味一点不剩。
五个模特最后留下来两个,主要是设计师在选人,选完再分别征询他们的意见。童圣延完全无所谓,随便,爱谁谁,反正这衣服也不是他来穿。何煜呈一样点头,可以。但他点头那一刻,明显看到一个落选的模特拿那种很哀怨的眼神直直地看他。愿望落空了,他期待的奇迹没有出现,有决定权的人没有多看他一眼。
“我——”他刚要说什么,工作人员就已经礼貌地请他们离开。
何煜呈没把这个小孩放在心上,站起来准备走人。童圣延比他跑得还早,就靠在门边等着和他说话——他又是受人之托,挺大一个老板天天帮人跑腿。
“我哥让我替他打个招呼。”他把童钟月的原话一字不差地转述,“如果周末有空,他请你去香港玩赌马。”
童钟月眼下一样联系不到俞亚廷,那场秀是他接的最后一个活动,结束后整个人完全人间蒸发。他的经纪公司也找不到人。媒体发出几条新闻稿,说俞亚廷碰了不该碰的东西。不该碰的东西多的是,童钟月不知道到底是什么,但他直觉不会像他听说的那么简单。何煜呈是他失踪之前的最后一位炮友,他怀疑他比其他人知道的都多——比方说,在灯光上动手的人到底是谁?
第2章
一个大活人怎么可能凭空不见。童钟月在圈子里混到四十几岁,见不得人的事见过很多,其中就包括这种自以为是的失踪法。吸毒装病重的,讲了不该讲的话题装自杀的,一个个都是做了假身份后换了个地方躲着,之后推另一个人到台前,自己大胆做见不得人的事。新闻报道是说给什么都不懂的傻子听的,这套话术他非常警惕。
在他的认知里,那个晚上是另外一个不同的剧情。何煜呈和律师交谈后,便直接去了后台。那时候现场的人已经空了一半,他在里面待的时间不短,进去的时候后台没有其他人,一部分人提前离开,另一部分被带到另一个地方接受问询。
之后他的律师也进去,很快就走出来,用一种带着威胁的口吻和警察在说什么。再过不久,何煜呈一个人走出来。然后警察就找到真正的凶手,表面的故事和所有人知道的都一致。
但何煜呈看起来对这些全无记忆,他知道的就是媒体公开的那个故事,一场侦破得很快的杀人案,还有一个失踪的模特。他不知道俞亚廷现在在哪里。他也一样在找,不是说找就能够找到,人躲到亚马逊雨林里的话他也没有办法——那如果说,人是他藏起来的又如何?
童钟月好奇心作祟,通过他上位的一个人到底是什么隐藏的犯罪分子?彭南亭的死和他有关,这无所谓,那老东西本来该死。不仅是彭南亭,和他在一个个饭局上觥筹交错过的人有一半都该死,每天都有人在转移财产和接受调查,只是灯暂时还没有砸到他们头上。这个圈子完全烂透,局早晚要破,没想到会破在这个人手里。他有些意外,在想何璟然说的果然没错,她这个弟弟表里不一。
他也喊了何璟然一起来,她刚好就在香港见合作方,接到他电话后马上同意取消一个饭局,抽出一下午加一晚上的时间见他们。
何煜呈一样很久没见姐姐,都还没来得及面对面感谢她帮他解决律师问题。何璟然姗姗来迟,坐下后压根一句话都不想提这件事。她心情沉重,何煜呈的问题比她想象中更大一些,他居然是和那个姓俞的模特玩真的。
她终于抽时间把俞亚廷调查彻底,他活二十六年,药物依赖超过十四年,其他人不敢走的秀他敢,全靠化学制剂把血肉撑起来。所有医生都态度明确:药不能这样用,这样用的话必然活不过三十岁。所以之前让她疑惑的一切都解释得通,俞亚廷有他的目的,他没准备活那么久。
她懒得去和何煜呈讲这些,坐下来便下注。13号吧,人气排第八位的,赔率能到九。她求稳,很少冒险,在赌马场上破一次例。何煜呈跟上,16号,冷门中的冷门,他研究过,要赢就赢大的。
结果三个人赌运一致糟糕,冠军众望所归是人气第二的本地马王。何璟然把运气不佳归咎到这VIP包厢,旁边的这两位大男人都娇气,风不能吹日不能晒,屁股坐下后就不挪窝。她好怀念第一次在日本玩赌马,站在太阳下被本地大叔教怎样买马票,又和他们一起去吃超级咸的味增拉面。但她这个弟弟肯定不要——让何煜呈站着吃拉面约等于要他的命。她又觉得讽刺异常,这么一个洁癖的人,却愿意在时装周后台地板上搞野战,愿意把另一个人手心的血吞进胃里。
就是那个晚上,俞亚廷不知道何煜呈为什么会进来,他还没来得及要戴上面具,只能用一个软弱的姿态求他离开,他不该在这种时候出现在这个地方。
何煜呈一句都不打算要听,没有人能命令他做什么。而且他天生叛逆,越是不让他做的事,他便越要做个彻底。他咬他的耳朵:给我听着,你做了什么都无所谓,你到底是谁也不重要。你选错了人,一开始就不应该招惹我。但现在迟了,你跟我走。
俞亚廷只是看着他笑,坐在地板上一动不动。对现在的他来说,走是个奢侈的动作了,他走不了。他手上的伤口还在淌血,何煜呈用西装外套,用手,用嘴都止不住。废话,唾液在阻止血液凝固,他只是想要俞亚廷的血——那血是温的,甜的,他现在拿人血当饮料喝,万一上了瘾,俞亚廷这辈子都要在他身边当他的食物。
不要闹,没有这辈子那么久了。俞亚廷从他口中尝到自己的血,他告诉他,他现在是一个杀人犯,手枪里有两发子弹,两发都送给该死的人。你可以懂吗?你再继续在这里纠缠下去,说不定要被认成共犯。
他的话说得不太清楚,最后只剩下口型,没有声音。何煜呈不想再听,让他闭上嘴。杀人犯是吗?你说你杀了谁,外面的那个人是你杀的吗?
他面无表情,这个姿态让他感到前所未有的快乐。他早就知道自己上不了台面,能让他陶醉的都是低级趣味。他一点都不擅长精英课题,那都是装的,模仿出来的,现在这个人才是真的他,但这个也一样是一地的碎片,拼不拼的无所谓,再拆得更散也没关系,不是说人必须得完整才能活。
你不要给我装死。他去吻俞亚廷的颈窝,还是香水的气味,一层糖浆一样的香,要把他亲到清醒。他拿出注射器和粉红色的药片。——你是不是用这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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