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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蜘蛛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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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他应该回答什么,回答就是承认,承认他是想溺毙在双人床上,承认他和他母亲其实相同,爱意笼罩上来的时候他无可救药地沉迷,承认他渴求着一个虚无缥缈的爱。他已经把她埋葬了,何家上下都看过她死,死人不可以再从海中返回陆地。

    这处酒店他也只能住一晚,第二天他要飞巴黎,白天有一场脱衣舞秀等着他莅临指导,自从他和林祈恩联合搞出那一场秀之后,他的形象就变得很不健康。网传何先生最喜欢这一口荤的,现在连专门跑脱衣舞秀的模特都蠢蠢欲动,一个个以为自己说不定在这之后就可以鸡犬升天。

    也许他的确约了一个人,也许没有,他记不很清楚了。秘书已经给他做好巴黎的行程,但他多出一个新的麻烦,蛇到底要怎么带上飞机?也许他现在应该去买一个恒温箱,把蛇作为货物运输。他把秘书叫上来,还没讲出一句话,对方就极其体贴地将一盒套规规整整地放在玄关入口。

    白蛇肆无忌惮地大笑,笑到鳞片在灯光下像水一样晃动。这样美的一束水,开口就讽刺他出门在外到底是怎样一个该死的形象?他笑够,从何煜呈的腰流畅地一路攀上他的背,头搭在他的肩上,很神秘地问他有没有看过那种限制级的人体改造电影,现在他就可以动手,把他改造成一个人的那什么,这样就可以混进去了。

    事实上是何煜呈多虑,没有人能看到白蛇。也许这么讲也不完全准确,因为一经他提醒,原本看不到蛇的人就变得可以看到了。空乘很礼貌地点头致意,说很高兴见到它,所以,请问它是想喝水,橙汁或者可乐,还是想要来一杯酒?我们今天的飞机餐是味增酱海鲈鱼配栗子,还有鸡肉配南瓜粗麦粉。每种给您拿一份,好不好?我们非常期待所有贵客对食物的反馈。

    飞机上气流颠簸,白蛇躺在窗边看云,嘴里嚼一颗飞机餐里的橄榄。何煜呈眼睛在看一份报告,手上很慢地用面包蘸融化的黄油,他有本事把任何食物都吃得食不知味,他从小到大对自己的训练也包括味觉,连存在喜好都是罪过之一。蛇已经吃光盘子里所有的橄榄和腌蓝莓,宠物该有挑选喜欢的食物的优待。何煜呈的食物剩下一多半,他叫空乘来要一杯酒,透过金橙色的酒液,看蛇粉红色的竖瞳。

    “你是什么时候变成蛇的?”他问。

    他问的不是前一天上一天这种抽象的时间概念,他想知道具体的时间点。是他再一次回美国之前吗?是俞亚廷一个人留在酒店的第几天?

    白蛇很确定地对他开口,是这一年的十二月二十七日,是圣诞节过后的第二天。

    何煜呈因为这个答案怔忡住。

    因为现在是五月,蛇的意思是它来自于未来。

    氯化樱花

    忘记讲了,尝试一下新的叙述方式

    这一卷是在精神治疗/致幻剂下的故事,会出现大量的插叙倒叙,如果造成阅读压力非常抱歉(但不改)

    第4章

    何家二公子的座驾于十二月二十七日从布鲁克林大桥上冲进东河——这条热搜给这一整年的热闹收尾。何煜呈这段时间闹得动静过大,从前压根不关注时尚界和娱乐圈的人也知道他的名字。媒体们等不及要拍摄何老爷子的反应,更有甚者已经断言,这其实是他们家族内部的斗争,是老爷子想要他的命。

    大量记者都守在医院,通稿写出好几份不同版本:死的活的,还有半死不活的,一定要第一时间抢到头条。在此之前互联网上关于何煜呈的新闻几乎无一例外全是丑闻,资金亏空,赌博借贷,最完蛋的一件事是他想要吃进一家面料品牌,结果发现品牌的股东之一正是何仲钦。人人笑他螳螂捕蝉黄雀在后,老爷子高瞻远瞩,早就预判了他。

    他听不到这些嘲讽的声音,他身处在一场漫长的昏迷之中。沉睡的意识中是他的十岁,一个沾满骨灰味的秋天,很多年之后他的口腔里都还会尝到类似的味道,干燥的,焦糊的,石灰一般的,每到一个新的秋天都会反刍上来的这种味道。他强行留在本家,心里担忧以满分考卷作为通行证不知道够不够。之后同一年的冬天,何仲钦突然带他去他位于加拿大的猎场,和另外的几个子弟一起。

    那些孩子们都比他大,对他有一种天然的来自兄长的关照之心,十岁的小孩还处在相信圣诞老人的童年阶段,去森林猎场的话也只能打兔子或者松鸡吧,要么干脆找一些新鲜的鸟去观赏。

    何仲钦不理会孩子们打算如何,他是来打猎,信誓旦旦称今天他会猎到一头熊。但他在离开前,善心大发地丢给何煜呈一把猎枪,告诫他要小心,这把枪里的子弹可以一枪把松鸡打爆。

    何煜呈的记忆并不非常连贯,他只记得自己拿到猎枪后,就被更大的孩子带着在森林里行走。森林里落了一层雪,雪地上有动物的脚印,和他走在一起的那个孩子告诉他:这可能是松鸡,这大概是鹿。

    “这是你第一次来猎场吗?”对面好奇地问他。

    “是的。”

    “我第一次来也差不多是八九岁,你现在是不是也差不多?十岁?我十五岁。”

    他漫不经心地应和,看到几只松鸡在脚边踱过。杀这样的小动物甚至用不到猎枪,他想捕猎一点更危险的东西。他开口告诉了比他大的孩子,对方眼里明显流露出兴奋的神色,显然也这么想,也不想在难得的猎场被父辈安排照顾小孩。他们很快达成一致,要和大人们抢一头熊。

    森林里时不时能听到放枪的声音,枪声把树木上的雪震落,落在他们头顶戴的橙色帽子上。帽子是入场之前强制要求戴上的,何仲钦也不例外。他们第一次在外形上看起来像一对和睦的父子,穿着亲子装俨然父慈子孝。他在森林里已经看不到何仲钦,但他很快听到他的声音:“这是一头驼鹿!”

    他和身边的孩子对视一眼,共同往驼鹿倒下的方向跑去。鹿还没有死透,张着眼睛倒在地上抽搐。猎枪的子弹果然如何仲钦所说,在鹿的身体上穿出一个大洞。这是扩张型猎弹,子弹进入后会像蘑菇一样张开,所以在身体里制造一个血肉模糊的空腔。猎场的温度很低,鹿的血在空气中蒸发出带着腥味的雾。

    何仲钦对鹿的尸体不算满意,就算今天找不到熊,起码他也要收拾掉一头狼那才作数。大人们拖着猎枪散开,他们再去寻找够大的猎物。何煜呈的鞋子染上了驼鹿腥骚的血液,再走在雪地中,就像印章一般踩下一个一个粉红色的脚印。

    他眼前是父辈们的背影,手里一柄猎枪很重,在那一瞬间,他无可救药地想象驼鹿身上的洞出现在他们任何一个人身上。他可以做到的,他只要在此刻将枪口抬起,再扣下扳机就能做到。杀死一头熊的快感抵不过想象杀死一个人,他十八岁第一次和人lovemaking,再次有和那一日在森林猎场相似的感觉。

    后来何仲钦成功捕猎到那头熊,扩张弹头一击贯穿熊的双肺。他心情舒畅,第一次主动揽着儿子合照。但捕猎结束后父子温情便消失,熊对他也不再有吸引力。何煜呈后来真正寻到处女作一词的奥义,开第一枪是恐惧与兴奋,成为例行公事后便不再特殊,女人为他自杀也是相同,他的母亲是众多女人之一。

    他没有猎到任何东西,猎一只松鸡也并不像他想象中那样容易。旁边的几个大孩子也只有一个人猎到一头长睫毛的母鹿。天色渐晚,他们准备离开林子。何煜呈不甘心地握着那柄猎枪,有人读出他的心思,笑着说小朋友没有开到枪不开心对不对?那你可以试一下,对着远处试一下。

    他顾不上自己是不是被当作孩子哄,只记得有人允许他开枪。所有人都站到他身后,那是他人生中为数不多被观看的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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