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阅读的是
我看书斋www.5ksz.com提供的《我只是死了又不是弃养你》40-50(第9/16页)
比起锦湆其他令人难以启齿的癖好,这倒是少有的几件可以跟他后辈分享的事……想到这里,我冲锦煜招招手,悄悄地道:“告诉你一个秘密,你高祖父不喜欢我拐——咳,亲近小孩子,每次看到都会生气,所以我尽量不这么做。”
“但偶尔我会故意当着他的面逗别的小孩,因为看他生闷气很好玩的!比逗小孩还好玩!”
锦煜:“……”
他漆黑的眼珠缓缓上移,死死瞪着我。那张小脸上怒气未消,又添上了几分说不出憋闷,嘴唇动了动,似乎想说什么,最终却只是猛地转身背对着我,弯腰低头,愤恨地踢了一脚地上的枯草。
我:?
怎么好好的说着话,突然生气了?
而且这个‘我很生气谁都哄不好’的小动作也是祖传的吗?
我茫然地听着从他那边传来的“格楞格楞”磨牙声,想哄又不知从何哄起,犹豫片刻,还是放任这个气性颇大的小犟种像一根漆黑的柱子似的直挺挺戳在一旁生闷气,先开始着手修补我的小马车。
——纸人纸马不同于真正的马车,只要材料充足,修补起来并不难。可要好好修整的话必然需要耗费不少法力,倒不如先临时拼凑一下,凑出一辆用于代步,撑过几日便够了。
我将其余两辆也掏出来,比对着损伤程度估算,发现三辆各有残缺,尤其是车轮损伤严重,竟拼不出一辆完好无损的马车!
“……唉。”
既然如此,只能换种方式了。
我翻出一张素纸和一支细狼毫,用相对平整的石块临时充当案几,着手勾勒凤辇的图样。
凤辇依靠人力抬着前行,结构并不复杂,只是受限于马车完好的部分不多,拼凑起来比较费事,装饰纹样也有些难以选取。此外,还需省下些材料给纸人们用于修复身体和衣饰,这比凤辇本身还重要……
我专心涂涂改改,没注意锦煜什么时候又凑过来了。他蹲在我旁边盯着我笔下逐渐成形的构造图样,诧异地问道:“你怎么会画这个?”
“很奇怪吗?”我瞥了他一眼,见这小犟种眼睛睁得又圆又大,脸上的怒气也被好奇冲淡了,便为他让出些空间,好让他能看清我在画什么,“我很擅长丹青的。”
“你不是只会画山水吗?”他质问。说完,又补充了一句,“……我在典籍记载里看到的。”
不,在丹青方面我更擅长画美人图,刚进京的时候全靠卖画才租下的房子。这事儿传出去实在不好听,后来我就不画了。要是遇到在宴饮上不得不展示六艺的情况,就装模作样地画几笔山水花草——至于能从中品出什么意境,全看那日第一个开口赞叹的人提前背的什么诗了。
其实我自己也知道,我的画里从来没有意境,因为我真正擅长的……不是丹青。
109
林家祖上是做什么的,已经没人记得了。但从那位有出息的工部郎中祖宗的两代之后,便成了工匠——所谓“士农工商”,工匠的地位还不如农人。纵使靠着祖宗荫蔽攀上了“寒门”的门槛,在一众世家出身的同僚中也显得格格不入。
我在翰林院时便有幸得到先帝的赏识,进入礼部后算得上平步青云。所以无论是初入官场风头正盛、还是后来大权在握的时候,都无人故意来询问我的家世,我亦不会主动与旁人提及祖辈是操持“贱业”的工匠。
于是,我的出身就成了一桩心照不宣的禁忌。
更何况,堂堂礼部尚书,一举一动最应尊礼守度,便是真的对营造之事感兴趣,也……不能去钻研。
这是“林修礼”必须遵守的规矩。
思绪不期然飘远,忽然想起了云娘——她是那样自由自在的性子,却因为石头道人的遗愿而困守昆仑数十年。如今她已成仙,无法再插手人间事宜,坊市自然也只能交由他人。现下束缚不再,应该又会随心所欲地去游历四方了吧?
……那我呢?
如今时过境迁,我也已经不再是那个需要时刻谨记“礼部尚书”的职责、背负着万民期望的“帝师”了。那些曾经需要谨守的规矩、需要维持的体面,对于一位连信徒都没有的小小神君而言,倒显得无足轻重了……
她可以是云娘,可以是扶摇直上的云逍遥。我是不是也可以……放下一些?
是不是,也可以试着找回那个最初只想当个工匠的林修礼?
笔尖一顿。
我看着纸上已然成形的华盖凤辇,又侧头看向趴在石案上的少年。他已经彻底忘记了之前还在生闷气,那双像极了锦湆的眼睛在认真地看着我画出的图样,侧脸在朦胧的月色下显得柔和而平静。
那些曾经说不出、也没有机会说出的话,似乎没那么难以开口了。
“再告诉你一个连你高祖父都不知道的秘密吧——比起丹青,我更擅长百工。”我放下笔,对他笑道,“我从小就很想当个工匠。”
110
我出生在冬日,比预期早了两个月。
那时母亲正陪着父亲进京赶考,借住在恩师城外的农庄里。原是想要得几日清净,让父亲安心备考,没成想她会在深夜突然发动。村子很小,连个像样的稳婆都寻不见,城门又已经关了。师母留下看顾母亲,父亲与恩师则匆匆冒雪出门,奔波去附近的其他村子里找人帮忙。
天色昏暗,风雪迷眼。恩师不小心坠马,摔断了腿。
而父亲为了让稳婆能快些赶到,把马让给了她,自己在雪地里走了半夜,冻坏了身子。
那一夜,母子平安。
可恩师的腿终究没能痊愈,落下了残疾,不得不上书致仕。
父亲从此体弱畏寒,咳疾缠身,连笔都拿不稳,科举无望。
一条命,竟用了两个人的前程才换来。
尽管如此,没有人怪罪过我。
幼时我与其他孩子没什么不同,备受母亲宠溺。家里若是吃肉,一定会把最大的一块留给我。买了新布,裁的第一身衣服也必然是我的。家中从不曾拘着我,便是发现我调皮钻进了库房,也未加训斥。叔父反而将我抱到腿上,一张张地翻着祖辈留下的木工图样,给我讲那些梁架榫卯如何搭接。我若能反问上一句,他便高兴得眉毛都要扬起来。
我也的确对那些很感兴趣。别的孩子追在卖糖人的担子后面流口水的时候,我却更喜欢捏泥巴,常常一边捏,一边幻想着自己长大后也能当个十里八乡闻名的工匠,像叔伯们那样被别人请去造房子、做家具——那便是我觉得天底下最有意思的事了。
直到五岁那年,我被发现有着过目不忘的天赋。
于是,我被母亲带去道观见了父亲一面,从“林家的野小子”,变成了“林修礼”。
最开始我并不习惯父亲给我取的新名字。“修礼”两个字,寓意对于五岁的孩子来说太深奥了,比起伙伴们的狗蛋、黑丫之类,更是难写又难念,我很不喜欢。
但母亲很喜欢。她每日都会念着我的新名字,摸着我的头,对我说:
“林修礼,你要好好读书。”
“林修礼,你不能浪费这个名字。”
“林修礼,你一定要有所作为,以后家里就靠你了。”
“林修礼……”
我不知道母亲是怎么了。她以前从来不会对我说这样的话,只会关心我今天有没有好好吃饭、去哪里玩了、喜不喜欢自己的新衣服。可自从父亲过世、她将那封父亲留下的信寄出后,她就像变了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请收藏我看书斋 www.5ksz.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