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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狐狸慢悠悠地吹了吹杯中的酒水,继续念叨着:“也是不巧,陛下拔光了一整株的牡丹,最后一瓣竟都是‘不心悦我’。于是陛下气急,拔剑便将那株花树砍了……”

    我没忍住:“噗。”

    少年人的耳根霎时通红,咬牙怒道:“住口!”

    常静恍若未闻,悠闲地与我叙旧:“林大人不知,陛下还有一回得了只番邦进贡的鹦鹉。他想教它背诗,好能在中秋之日给人一个惊喜。奈何陛下选了太多首,鹦鹉背混了,连带着他也背岔了,还在花前月下时被对方当场指正,哎呀呀……”

    “够了——!!!”

    锦煜狠狠一拍桌子,截断了他的话。

    小孩的脸颊不知是生气还是羞恼,涨红一片,险些连气息都绷不住。他紧紧咬着牙,紧张地瞥了我一眼,又狠狠瞪向还要再开口的常静,硬是从齿缝里挤出两个字:“……常、叔。”

    “哎!”

    常静应得很爽快,全然不介意他磨牙吮血般的语气,笑得眼睛全眯了起来。他从袖中抽出一张灵光湛湛的符箓,推到锦煜面前,乐呵呵地道:“好孩子,这是常叔送你的见面礼。”

    ——那赫然是一张避火符!

    这坏心眼的小圆脸半真半假地祝福道:“常叔盼着你此生平安喜乐,不会重走你高祖父的老路,落得与他一般下场。”

    锦煜:“……”

    被拿捏的小红脸把牙磨得格楞楞作响。

    多年不见,常静察言观色的本事更胜一筹,在锦煜爆发前及时收手,转而一本正经地问我:“听闻林大人早已获封神位,不知今日缘何来我这小小鬼市?”

    见他提起正事、不再翻锦湆的旧账,我只好遗憾……咳,安慰地拍拍小孩,没有隐瞒地直说道:“我有一位朋友受了重伤,魂魄仅剩一半。此来是想寻找养魂之术,助他恢复。”

    “原来如此。”

    常静略一沉吟:“养魂之术在鬼市中不算稀罕,我手中便有一卷,现在便可以给您。不过……”他抬眼看向我,“魂魄若有缺损,记忆亦会随之残缺。纵使将魂魄养回原貌,那些失却的记忆却是回不来的。”

    我听出他话中的未尽之意:“你有可以助人恢复记忆之物?”

    “是,我有一盏引魂灯。若将魂魄置于其中温养,记忆亦可慢慢找回。”他轻轻颔首,“我回去便让人将它取来,与养魂之术一并交予您。”

    常静从前是锦湆的内侍,谨小慎微,从不与人结怨。即便知晓我‘佞幸’的身份,对我仍然恭敬如初。如今他已是一方鬼王,看他方才连锦煜的玩笑都敢开,想来不是拘泥于生前尊卑之人。可他面对我时言语依旧客气,连这听起来十分珍贵的法器都说赠便赠……

    我自忖过去不曾对他有何恩情,难以坦然接受这般厚待,便主动问道:“有什么是我能帮忙的吗?”

    他却并未直言,只说道:“难得故人重逢。不如由我设宴,明日请您来府中一叙,也好尽到地主之谊。”说着,他看向我身边的两人,恳切地道,“常某府中素来清寂。若您能与朋友同来,热闹一番,那便再好不过。”

    ——这是在表明他是诚意相邀、而非鸿门宴的意思。

    我点头应下:“那便叨扰了。”

    云娘从我们几人开始叙旧起就趴在围栏上看下方的表演,此时才转过头,看我脸上没有勉强之色,也跟着随意一点头:“好啊!我还有两个小辈,到时候一起带去长见识,常老板不会不欢迎吧?”

    常静笑道:“怎么会,云姑娘是常某的贵客,小辈自然也是。”

    他等了等,见锦煜还沉着脸,而萧寂始终乖乖跪坐着,都没有说话的意思,便向我们几人行了一礼:“明日酉时,常某在府中恭候各位。”

    言罢,他的身影渐渐淡去,悄然融进周遭喧嚷的鬼影之中,了无痕迹。

    211

    他离开后,云娘抬手布下一道隔音结界笼住隔间,转头问我:“林道友,你跟常老板真是旧识?”

    “嗯,我们生前有些交情。”谨慎起见,我补充道,“死后已经有三百多年没联系过了。”

    “……”

    她露出难以言喻的表情,过了片刻才道:“这人是个情报贩子,在鬼市有些名气,但不是什么好名气。他卖的消息总是真假掺杂,被人起了个诨号,叫做‘三假一真’——意思是说,他每说三句假话,才夹一句真话。”

    “我从前与常老板打过几次交道。他心机深沉,对谁都是一张笑脸,从不显露真心。这鬼市的大小情报都在他脑袋里藏着呢,至于他对你说了几分……那可只有他自己清楚!”

    ……看来常静并非是不管事,只是不愿以东之鬼王的身份多加干涉,所以才用这层假身份在暗中监察着鬼市的一举一动。

    这一路走来,我亲眼见识了东坊的繁华恣意,对于常静的品行还是有把握的。

    “我知道了,多谢提醒。”

    “你心里有数就行!”

    她不再多说什么,端起酒杯一饮而尽,后知后觉:“对了,他请咱们赴宴,怎么没留个地址?”

    ——自然是因为不必留。

    我开玩笑地道:“大概是他的府邸很容易找,随便跟这鬼市上任何一鬼打听都能知道吧。”

    云娘挑眉:“常老板再有名,也没到鬼尽皆知的程度吧?又不是……咦?”

    她忽然反应过来,瞪大了眼睛:“等会儿,我只知道常老板姓常……他叫什么?难道是——单名一个‘静’字?!”

    “嗯。他就是东之鬼王,常静。”

    云娘大为震撼:“不是吧?!他那张脸也能叫‘擅长画皮’?!这吹得也太过分了!!!”

    我默然片刻:“……他没有画皮,原本就长这样。”

    她顿时露出极其失望的表情:“西之鬼王可是个美男子!我还以为能与他齐名的,相貌总该差不多……”

    我想起锦沐那张英挺俊逸的面容,摇头:“那位可比他更擅长画皮。”

    画出的皮相温和洒脱,世间罕有,连我也曾深信不疑。若非如此,我又怎么会对指向他的证据屡屡视而不见,当真以为锦湆自登基以来遭遇的那么多场刺杀都是……

    “糟了!!!”

    云娘突然惊呼了一声,打断了我的思绪。她露出懊恼的神色:“也没说来买个东西还要赴宴呐?我什么都没准备!”

    我定了定神,安抚云娘:“只是寻常朋友宴请,应该不必带礼物……”

    “什么礼物?我操心的是礼物吗?!”她瞪了我一眼,“难道你让我就这么去见鬼王?”

    我:?

    刚才不是已经见过鬼王了?

    “嗐,你们男的不懂!”

    云娘一脸嫌弃,说着便站起身:“不行,我得去做身新衣服!”

    她这一动,满身彩绸珠翠又跟着摇晃,看得我眼晕。我不敢提出意见,只得把目光偏向一侧,恰巧看到锦煜身上那套毫无纹饰的玄色常服。

    ——在这鬼市,鬼鬼都打扮得……嗯,五颜六色。我一身绯红好歹还占了一个‘艳’,他的黑衣却显得朴素过头了。

    说起来,从前锦湆就不喜欢在衣饰上费心。我最穷的时候还知道编一编头发、缀几串小珠链。他身为天子,却一年四季都是一身黑衣,发冠更是永远戴那枚白玉冠——自从及冠礼之后,我几乎从未见他换下过……

    我心念微动,出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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