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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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弄丢了,没有补办身份证,找不到一份短期兼职生存,倒是去找过,人家店主说她看起来像十五岁,像未成年叛逆离家出走,还想叫警察来抓她。”

    江树明会不会被彻底扳倒尚未可知,江氏集团背后的权势会不会为了掩盖疯人院真相,继续派人到处找她行踪,路汐还太小,能知道的真相也太少,本能地对抓这个字有无边的惧意。

    于是就不敢冒然去找兼职,而是去医院卖血换营养费。

    卖血换营养费——犹如刀刃狠狠地刺进容伽礼指骨。

    他冷静垂目,杀鱼却不知要将其先击晕,右手拿刀刮鳞时,因沈容昔的话,锋利的刀尖罕见地不稳,沿着挣扎的白鲢鱼身垂直划破了他指腹的血肉。

    猩红的血滴直落在了木质菜板上,顷刻间又晕开。

    容伽礼紧按着鱼,连带修长腕骨以上,小臂的肌肉线条都在无声绷紧,一身深黑色的西装线条也绷直到了极致。

    而沈容昔始终顾着做自己的事,开始剥蒜,随着扔进白玉碗的声响,说:“抽完百来毫升的血,她原本就营养不良的身体直接更低血糖,双手拿一张报纸都会无意识轻微发抖,为了补充糖分,她又吃不起奢侈的巧克力和红糖,就去买那种食品过期很久的话梅糖。”

    路汐这具瘦弱身躯内的灵魂伤痕累累,茫然地游走于泗城界内,很细的腕间挂着透明塑料袋,一大袋里面装的话梅糖天天都在变少,直到快吃完。同时对外界一切感知异常敏感的她发现火车站到了后半夜就有黑色人影躲在不远处偷窥,便不宜久留,转而无意中闯入了破旧不堪的红灯窄巷,像是个被富贵迷人眼地界遗忘的地方。

    窄巷里,有个衣着艳俗的年轻女人短暂的收留了路汐,但要付一日十元的房钱。

    路汐在她简陋又潮湿的出租房栖身了下来,只借用靠墙根处的玫红色破皮沙发,瘦弱的身子慢慢缩成一团那儿睡,而那个女人从事着特殊职业,时常凌晨五六点喝得烂醉才摇摇晃晃回来。

    好在,她没有带恩客回出租房的习惯,一进来,便往乱糟糟的床上横躺,紫色高跟鞋从左脚突然滑掉下来,一声沉闷的响,路汐为此而惊醒了。

    那女人披头散发的靠在床沿,摸出打火机要点根烟,摁了好几下,被幽蓝的火焰照得化着浓妆的脸很青白,扯着路汐咬字不清的谈天说地:“朱艳芳是我给自己取得艺名,知道梅艳芳吧?我也要当大歌星,从这破巷子红出去!”

    朱艳芳又告诉生了一副看似单纯好骗皮囊的路汐:“别学我啊,年纪轻轻辍学偷跑到大城市来误入歧途,你算是我见过最漂亮的女孩了,要回去读书,别给人随便占便宜。”

    说到最后。

    被酒精糟践的身体令她逐渐支撑不住精神,廉价的香烟和打火机都随着手指松开,掉在了地上。

    白天的朱艳芳又是另一副面孔。

    她被这乌烟瘴气的压抑生活精神折磨得很割裂,暴露又颜色艳俗的廉价裙子成了这副身体唯一鲜活的色彩,傍晚在楼下打包了份豪华版麻辣烫回来,意外看到路汐平时的一餐只吃没有油盐寡水挂面,这顿倒是舍得放一颗小西红柿了。

    朱艳芳把打包盒放在矮桌上,和她面对面坐。

    路汐吃得很慢,握着反复使用的一次性木筷,细白腕臂的红色针眼很明显。

    朱艳芳目光在她身上瞥了眼,随即也拆了塑料袋先吃东西,明明放了半瓶量的酸醋,却没什么胃口似的,筷尖在红油里挑挑拣拣了块牛肉片吃,突然毫无预兆问:“你是处女吗?”

    容伽礼的面容顷刻间浮现,在路汐睫毛低垂遮住的眼底和心尖头,手指也无声地收紧。

    朱艳芳将她视为恍若清纯的无知女孩,又像是随口一提:“我有个香港那边来的财大气粗老顾客,平时也涉及一些娱乐圈产业,最近腻了妩媚性感的,想换换口味,愿意出二十万,跟你做那事……”

    空气诡异地静下来,朱艳芳继续搅拌着碗里的麻辣烫,将不爱吃的荷包蛋甩到透明塑料盖上,也溅了一滴红油在路汐白皙手背。

    路汐抬起脸,白白净净衬得表情很诚恳认真:“我有男朋友的。”不做这种事。

    朱艳芳没想她会回应,惊讶几秒,语气嘲笑道:“你男朋友不来找你?不要你了啊。”

    路汐抿紧了双唇,没有在这上面争论个输赢。等窗外夕阳西下,朱艳芳顶着一脸的烟熏妆去上夜班后,她将矮桌上的餐后垃圾收拾干净,把属于自己的私人物品都放进书包,又拿出一张十元纸币的房钱放在枕头旁,然后安安静静地离开了这里。

    “泗城这么大的地方,她踏遍了也寻不到你,却意外遇到了我。”沈容昔忆起当年与路汐朝夕相处的时光,神情许是被橙黄的光照得不那么冷淡,“在这住下后,她没把自己当个小客人小主人,一直都痴念着哪天你就出现把她接回家了。我笑她天真,一个孤苦伶仃的女孩恐怕连容家大门都进不去,还想把那当家?”

    路汐难堪地站在客厅,生生白了脸,而沈容昔非得打破她不切实际的白日梦为止,又说:“你要真这么渴望他关注到你,去寻死觅活吧,往天桥上一跳,上社会新闻了就自然知道你路汐这么一个小角色了。”

    未曾想,路汐还真听进去,去学电视上那部叫什么情深深雨濛濛的女主角依萍,意图爬天桥去。

    等在家中午睡的沈容昔接到交警电话,急匆匆地赶过去后,直接当众狠狠扇了她一巴掌:“路汐,你给我争气点,站天桥之上算什么,要站就站跟他一样高的位置上。记住老师的话,任何处境都不要让自己倒下去,倒在地上,倒在比地上更低的地方,你有大好未来!”

    路汐在她呵斥的话里艰难站起身,有点晃,却很快稳住了单薄的身体。

    沈容昔冷漠地问:“今天还跳天桥吗?”

    路汐摇头,唇角被扇出血丝,说话很疼:“摔碎了,老师不好捡走我。”

    ……

    “从那以后,她就把你当成像信仰一样藏在了心里,开始努力考上戏剧学院,又实在是懂事,怕给我添负担,除了第一年的生活费是需要我给外,之后的学费和日常支出都是她自己勤工俭学和靠参加舞蹈比赛的奖金赚的。”

    沈容昔说完旧事,两菜一汤也烹煮好出了锅,端在了庭院中央的桌上。

    不知不觉天际的夕阳已经被浓墨夜色覆盖,灯光和人影都被压得沉了几分,她对站在面前始终身形如直线的容伽礼最后撂下一句:“楼梯口有箱旧物,都是路汐那几年的,你要就拿走吧。”

    容伽礼依照她的指引,沉默地转身进屋,找到了置放纹理精致的墨绿色瓷砖上箱子。

    灯亮着,他冷白的指骨将箱子封条拆开,垂目看到里面的东西都归整得很好,除了路汐用过的粉色卡通杯子毛巾和猫咪发夹外,还有她的各种荣誉奖项书,再往下翻便是她未带走的一部分旧报纸,日期是七年之前——靠卖血也要到路边报刊亭买一份的那些。

    十分钟后。

    容伽礼的身影才重新出现,没有将箱子交付给秘书,而是亲自拿着。

    而沈容昔视若无睹,端起陶瓷碗开始吃,握着银筷夹了片鱼肉放在米饭上,左手旁位置,花瓶里的那支粉红色康乃馨已经趋于枯萎,要等明日护理工上班,才能听从路汐先前叮嘱的话,换成新枝。

    像那时,路汐经常往她花瓶里插一支康乃馨,完全不顾会破坏其他花的美感。

    沈容昔戴着老花镜,端庄坐在椅子上,旧式的半袖旗袍的身影被衬得安安静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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