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边的华人富豪更是如此。”

    “有钱人家里,都很傲慢。”盛嘉宜说,“他母亲对我态度也很冷淡,想来不认可我做儿媳妇,你是在担心什么?你害怕我真的嫁到徐家?我要是嫁给他,对你来说,不也有好处?”

    真有哪一天,你就不会认我这个哥哥了。梁牧温声道,“我比任何人都要了解你,妹妹,你可不是一个念旧的人。”

    “那你错了,我这个人最念旧。”盛嘉宜笑了起来。

    “我其实有些好奇,他母亲知道你救过他儿子吗?”梁牧戏谑道。

    香炉里的香灰噼啪一声炸响,声音不大,却让盛嘉宜猛然惊醒。

    她一顿,似笑非笑看着梁牧:“我可没有救过他。”

    “那他是怎么离开的城寨?当年父亲壮着胆子绑了徐家人,将十六岁的徐家少爷带到城寨,索要十亿赎金,结果不等徐家把钱拿出来,人已经不翼而飞。我明知道放走他的人是你,妹妹,却始终不曾向父亲透露一点半点。幸亏徐家人到最后也没有报复,而且按照买主的想法,他们迅速离开了香江,不然,早在当年,我、你、你母亲、我父亲,都不会有好下场。”

    “世上一切终有因果,种什么因,得什么果。”盛嘉宜平静地端起茶杯,新冲的茶香气四溢,甘甜可口,“所以当年你远走海外,我亦始终隐瞒你的去向,从不曾告诉过任何人。”

    梁牧微微挑起眉毛。

    她这是默认了?

    “那会不会有一种可能。”梁牧扣住茶盖,手腕转动,腕上那串菩提咔咔作响,“盛婉的去向,也是如此。”

    室内安静了下来。

    盛嘉宜面色不变,静静看了飘起的雾气几秒:“但愿如此。”

    梁牧端详着她的神奇,却未发现任何端倪。

    “陈虎死了,新安会却还是没有动作,你说是为什么?”梁牧换了一个话题,继续盘问道。

    “他们不敢在这里对我动手。”盛嘉宜调整了坐姿,好整以暇靠在椅背上,“新安会背后是宋家,宋元如今是个生意人,他想撇清关系,拿到赌牌上岸,他不想,也不敢动我。”

    “新安会未必完全听他这个金主的话。”梁牧说,“他们不动手,我们就没有机会。”

    “我马上要去泰国拍戏。”盛嘉宜说。

    梁牧没有再说话。

    楼下单车响着铃声穿过街道,声音渐行渐远。

    盛嘉宜看了一眼挂钟:“我要走了,已经在你这里耽搁太久。”

    “新收了些燕窝鱼翅,还有五十年的鱼胶,是穗金酒楼老板拿出来的好东西,你拿回家叫菲佣给你炖着吃。”

    “我住酒店,没有菲佣。”

    “那就我炖好了叫人给你送过去。”

    “那感情好,我叫人等着收。”

    她站起来,戴上墨镜和遮阳帽,被人引着从骑楼的一条暗道里下去,下到地面一层,是条靠里的巷子,没有行人踪迹,只有两家半开着的店铺,微风拂过,吹起门帘,恰能看见里头摆着的樽樽菩萨塑像。

    陈深坐在店铺门口,穿着褐色长衫,看到她下来,笑着朝她点头致意。

    盛嘉宜回以一个浅笑。

    结社拜关公,抢劫拜观音。

    人生在世,越是作恶多端,越是要求一个心安。

    “六小姐不进来看一看?”陈深说,“娱乐圈水深,不如请一樽koman-tang到家里,助自己运势亨通,又或者嫁入豪门,改头换面做富家太太,岂不美哉?”

    koman-tang就是鬼仔,是东南亚民俗传说中不死的婴儿,传闻有强大的力量,可以给人带来邪运与横财。香江信这一套的人不少,尤其是干陈深他们这一行,手中不干不净,难免以此为寄托。

    盛嘉宜说:“不必了,请神容易送神难,在家养鬼仔,不知道什么时候就有遭报应那一天,听说泰国的古曼童,请回来后要满足当初承诺的所有要求,要是做不到,轻则遭受厄运,重则家破人亡。我这个人不信鬼神,但我私以为人还是应当活得实实在在一点,不要走上歧途。”

    陈深眼睛眯了眯,嗤笑一声,慢悠悠道:“六小姐大道理讲得一套一套的,可惜你也是踩在人血上往上爬,何必把自己说得这么正义凛然。梁少信你,我不信你,梁少总有一天要吃你的亏。”

    “那你得提醒着他注意一些。”盛嘉宜扔下一句,从他身边擦身而过。

    巷子外叮叮车飞驰而过,唐楼起伏,终究因为高度不够,缺了一角,露出远处金灿灿的摩天大楼。

    *

    1995年末,曼谷。

    如果说这个世界上最痛苦的事是什么,那么拍郑导的电影排第二,绝对没有什么事能排第一。

    从开机到现在已经过去了接近一年,盛嘉宜中途拿完了戛纳影后、金像影后、金马影后,到头来,还在拍郑安容的《倾城之恋》。

    别问拍了什么,盛嘉宜自己也不清楚。

    整个电影到最后就只剩下大致剧情和人物介绍,拍什么内容都由郑导自己当天拍一拍脑门决定,再有表现力的演员被折腾一年也把兴趣消耗殆尽。盛嘉宜中途还回去又拍了李孟华导演的一部新电影,仅仅一个月就成功杀青——不是她想轧戏,实在是郑安容这个拍摄方式逼得演员不能不另寻出路,而非耗死在这一部电影上。

    十二月,她再次回到曼谷,这一次据说总算是快要拍完了。

    阿星经过数次帮派斗争,终于明白了重庆大厦并非自己的良港。一个夜里,他乘船,如来时那样,在黑暗中离开。

    而阿May,原本就是城市砖瓦缝隙里茁壮成长的一棵野草,她蔓生蔓长,最终在夹缝里开花。

    在九龙城寨里,伤愈后的阿星再次遇到阿May,他提出要带她走。

    阿May摇头拒绝了。

    那句台词,郑安容反复修改,前前后后五十几次,问了盛嘉宜许多意见,最终敲定下来。

    他要阿May说:“我不需要你带我走,我自己就可以走出去。”

    她本来就是一柄利剑,无需任何人来拯救,荣光自会为她加冕。

    阿May拿着钱有了自己的雪糕车,她不再偷偷去天桥下,偷窥那个永远在等六点巴士的警察。

    她后来有一天路过旺角的金鱼街,那条街上到处用塑料袋系着一袋袋金鱼,吊在门口的长杆上,艳丽的鱼尾搅动水光,冷色的灯光铺洒迷离的幻彩,波光粼粼间,她看到阿平和另外一个女孩子搂在一起,模糊的光圈下,她甚至没有看清楚那个女孩的脸,只看到红色的金鱼游过,吐出一个巨大的水泡。

    真好,这座城市有六百多万人,每天她和数万人擦肩而过,彼此之间是最熟悉的陌生人,能和他在茫茫人海中有过相见和记忆,已经是她最好的回忆。

    后来,阿May开了一家自己的茶餐厅。她自己烤菠萝包,烤得金黄酥脆,在里头夹上两片黄油,再创新地挖上一大勺牛奶冰淇淋,配一碗瑞士鸡翅车仔面,卖得很是火热。

    再然后,她有一天从街角路过,海水湛蓝,楼宇林立,她忽然看到路边地摊上摆着的旅游杂志。上面花花绿绿写着《人生365个必去的地点:曼谷大皇宫》。她不知道怎么就忽然想起阿星,阿星说他如果没办法出人头地,那就去曼谷开一家碟片店,那边华人很多,很爱看香江的影碟。

    有那么一天,阿May决定去曼谷看一看。

    英雄本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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